标题:
海 南 省 商 务 厅
通 告
2019年 第1号
依据《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商建〔2016〕366号)和《海南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验收工作实施意见》(琼商建〔2016〕184号)要求,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测量和造价评估机构完成了对万宁市万城第二宏信农贸市场和儋州市木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面积测绘和工程结算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万宁市万城第二宏信农贸市场,属升级改造和拆建项目。改造部分市场交易大厅等框架主体造价为1127.28元/㎡,停车场造价761.8元/㎡,核定市场改造补助面积2552.66㎡;拆建部分市场交易大厅等框架主体造价为1928.18元/㎡,核定拆建补助面积4174.7㎡;依补助政策,拟补助财政资金共365.18万元。
儋州市木棠农贸市场由“改造”项目更正为“拆建”项目,原核定市场的造价、面积不变(即核定市场交易大厅等框架主体造价为1479.7元/㎡,停车场造价为225.48元/㎡,核定市场拆建面积2246.97㎡)。补助资金比例按每平方米造价的40%调整为60%,拟补助财政资金由104.35万元调整为156.26万元。
公示期限:2019年8月8日-8月14日(共七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65310010(机关纪委),65352850(市建处)。
附件: 1.农贸市场改造面积和财政补助资金认定表
2.农贸市场财政补助资金计算明细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19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