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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集中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84-6/2021-14318 分  类: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1-09-07 16:51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09-07 16:51 主题词: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集中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洋浦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车主依法依规报废机动车的自觉性,增强回收拆解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杜绝行业内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拼装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按照省领导有关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宣传法规常识,培养法治思维,为全省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有利环境,推动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打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整顿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省循环经济发展。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面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

三、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1日-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重点宣传学习以下内容:

(一)《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等7部委令,2020年第2号)

(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四)《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

(五)《关于印发海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和申报认定流程指南的通知》(琼商建规〔2020〕2号)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主动协调城管、市场监管、宣传等部门,在显著位置、热点时段,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指导属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展好学习宣传,协同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正面宣传,提高学法用法效果。

(二)压实主体责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在经营的企业(原在商务部备案的海南兴业、三亚嘉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要依法开展回收拆解活动,组织总公司及分公司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法规、宣传法规、遵守法规,积极举报违规线索,配合主管部门打击非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

(三)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举一反三原则。拓展学习载体,广泛运用微信、微博、抖音和报纸、电视、广播、标语等新老媒体,采取生动鲜活的表现形式和灵活新颖的传播方式,增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分类分层开展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宣传教育,突出重点人群、重大典型、热点时段,增强渗透力和说服力。

(四)共享信息资源。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互相沟通交流,协同推进学习活动开展,重大活动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将通报各单位互鉴。2021年10月15日前,各市县将开展活动情况报我厅;活动期间我厅将组织开展抽查检查行动,活动结束后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海南省商务厅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大富,联系电话:65351653,邮箱:4412418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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