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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离退休老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离休干部医疗保健支出,因异地政策与海南省不同,由财政保障其医疗保健支出。
第二部分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单位部分26.87万。其中,收入总计207.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07.79万元;支出总计207.7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3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单位部分26.87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36万元,占93.0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20万元,占2.50%;住房保障(类)支出9.23万元,占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1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3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6.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8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职业年金单位预算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9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三、关于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98.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49.8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3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坚持杜绝浪费、厉行节约,计划接待5批60人。
(二)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无)
六、关于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207.79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07.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79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单位部分26.87万。
八、关于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20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8万元,占95.66%;项目支出9万元,占4.3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万元,主要是增加职业年金预算单位部分26.87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购置预算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老干部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海南省广州老干部休养所(单位)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07.79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老干部管理项目,预算安排6.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日常活动服务支出、慰问经费、医疗保障支出,绩效目标是根据琼编[2002]5号文件确定的职能,承担离退休老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离休干部医疗保健支出,因异地政策与海南省不同,由财政保障其医疗保健支出。
2.省外政务业务项目,预算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管理工作,绩效目标是根据琼编[2002]5号文件确定的职能,承担离退休老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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