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公开  >  专项经费

标题: 2022年外经贸发展涉外业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00817384-6/2023-74322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3-07-26 18:39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07-26 18:39 主题词:外经贸发展涉外业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状态:

2022年外经贸发展涉外业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引导进出口协同发展,优化贸易结构,创新发展服务贸易,高水平建设贸易平台体系,培育贸易发展新动能,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构建绿色贸易体系,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境外展会、外贸线上展会、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资质认证、海外资信调查、汇率避险、外贸产品拓展国内市场、国际贸易融资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项目,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级重要进出口展会;支持和完善外经贸公共服务,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支持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国家级外向型园区为入驻企业降低厂租、检测、营销、物流等综合成本;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获取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加快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建设含接包中心、研发中心功能在内的服务外包孵化器、加速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和技术服务出口;支持企业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扩大技术和技术服务出口;支持建设和完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经认定的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开展相关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包括为企业提供共性资源要素支撑、信息共享及云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贸易促进、品牌及宣传推广、专业培训等);支持鼓励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技术等。


2.引导提高国际化双向投资水平,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和外商投资环境,强化对外开放平台功能,提升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水平,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支持国际投资“单一窗口”等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营和推广;支持加大重点产业链的引资服务力度,为外资企业提供投资指引、投资促进、宣传推介、投诉处理等服务,推动高质量引进来;支持我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以及其他相关符合规定要求的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对前期费用、资源回运运保费、保险费用、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培训费用、参展的摊位费、贷款贴息、获得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或援外项目、建设省级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分平台等予以补助。


3.引导完善外经贸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强化风险防控体系,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动贸易投资提质增效融合发展,促进外向型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支持引导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完善各类配套服务;支持为企业提供贸易摩擦预警和法律服务等风险防范与应对、贸易调整援助等公共服务;支持外贸企业国内融资信贷、信用保险等项目。


4.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有关重要事项及其他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工作。支持财政部、商务部每年印发的外经贸资金重点工作相关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促进我省外经贸发展的项目。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一是促进外贸稳中提质,优化进出口结构,培育外贸新优势,完善外贸公共平台,稳住外贸基本盘。二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充分发挥出口基地引导作用。三是高质量引进外资,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外资开放平台,稳住外资基本盘。四是推动高水平走出去,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提升对外投资服务质量。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均严格按照《海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外经贸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编制外经贸资金年度预算,会同省商务厅按程序确定外经贸资金支持事项;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审核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会同省商务厅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监督指导外经贸资金使用。省商务厅负责提出外经贸资金支持事项建议;牵头组织外经贸资金有关支持事项的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工作,提出年度资金分配建议及绩效目标;开展外经贸资金绩效评价;提前谋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时申请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财政项目库;加强对市县开展相关支持事项的指导督促。


(二)项目使用情况


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两批下达,第一批提前下达资金7474万元,已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以及结合我省外经贸发展实际,编入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下达资金5780万元,根据《办法》《下达预算通知》以及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印发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规定,我厅经研究,确定了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含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2022年度下达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32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完善外经贸领域公共服务体系。2022年分配9757.84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出口信用保险、国际贸易融资项目、进口贴息、法律援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生物科技创新实验室共享平台建设等,助力稳企纾困,完善配套服务,提升全省外经贸领域公共服务能力。二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2022年分配1119.55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为我省海南鲷认证企业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等。三是提高国际化投资双向水平。2022年分配1823.08万元用于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支持和引导对外投资企业加强境外投资风险评估、防控和合规能力建设,推动利用外资保稳促优和促进对外投资平稳发展。四是引导进出口协同发展。2022年分配553.53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相关事项建设,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指标13254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106.52万元,支出进度为53.62%。以上资金严格依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向合法、合规、合理,自评资金使用合规性100%。


三、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货物贸易稳中提质,进出口结构优化,机电产品出口和跨境电商成为新增长点,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并发挥积极作用,外贸基本盘稳固2022年海南外贸延续了快速发展势头,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2000亿元关口,达到2009.5亿元,同比增长36.8%,增速较全国快29.1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二。一是外贸规模逐季扩大,四个季度进出口值分别为435.9亿元、478.9亿元、516.8亿元和577.9亿元,呈逐季扩大的趋势,增速均明显快速于同期全国水平,特别是出口连续12个月保持50%以上的高速增长。二是外贸主体快速增长,外商投资企业增速领跑。2022年,全省有实际进出口业绩的企业数量达到1545家,同比增加20.7%;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大幅增长79.5%,增速高居首位。三是出口品类及业态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等出口成倍增长,跨境电商出口同比增长54%。四是零关税三张清单进口额进一步扩大。2022年,我省零关税三张清单项下进口合计90.79亿元,增长60.3%。


2.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出口基地引导作用凸显,服务进出口蓄势勃发。2022年实现353.62亿元,同比增长22.88%,高于年初目标10.88个百分点。一是推进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落地实施,22项开放措施实现政策无障碍,其中,4项措施完成调法调规,8项措施实现“首单”。二是培育新兴服务贸易产业,实现出口顺差,卫星数据出口首次突破,推动三亚市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海南生态软件园加速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三是特色服务基地建设取得突破,支持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申报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探索楼宇经济新模式,创建移动数字服务贸易示范园,已入驻8家企业。


3.外资利用水平稳步增长,外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外资开放平台进一步延伸至市县和园区,稳住外资基本盘。一是实际使用外资稳中提质,2022年实际使用外资到资40.5亿美元,同比增长15%;结构持续优化,现代服务业使用外资占比达92%;在我省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127个,欧美外资企业数量和实际到资大幅提升;到资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企业65家,4个项目列入国家重点外资项目库。二是优化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海南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在18个市县及重点园区政务中心增设27个“单一窗口”服务点,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提升“单一窗口”线上线下并行服务,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节约了外商办事的时间和人力成本;研究提出增补建议,推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其中海南在全国通用目录基础上增加72条,条目总数继续保持全国之最。


4.推动高水平走出去,对外投资合作加深,对外投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2022年全省对外实际投资(非金融类)18.95亿美元,规模位居全国第九,较2021年前进10位,同比增长137.4%。全省新增对外投资备案企业191家,增长24.8%;备案金额50.08亿美元,同此增长81.08%,呈现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多元并存的格局。积极推动企业对外投资,引导对外投资企业加强境外投资风险评估、防控和合规能力建设。对外投资免所得税“首单”落地,对“一带一路”、东盟等重点地区投资均实现成倍增长。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1.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执行率未完成。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指标13254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106.52万元,执行率53.62%,未完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比例100%的目标。主要原因:一是海南实行省直辖市县行政管理体制,中间不设地区和州,且19个市县中有10个市县不单独设立商务部门;二是由于我省采取滚动优先支出2021年结转结余资金方式,造成2022年度资金支出后移。三是受疫情影响,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平台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下一步,一是我省将加强项目储备,从产业培育角度出发,结合国家、省委省政府需要重点支持的事项、货物和服务贸易等需要培育的新增长点等,加强项目储备,并指导市县和园区进行项目储备;二是指导市县和园区建立健全本市县和园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促使资金下达至市县后加快分配进度,同时规范资金使用。


2.2022年度边境贸易增速指标未完成。2022年全省边境贸易5.84亿元,同比下降16.10%。主要是受价格因素及疫情影响,导致从越南采购的订单金额下降。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商务厅

运维单位:海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

联系电话:0898-65201132

公共工程举报电话:0898-65238393 举报信箱:61033579@qq.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57 琼ICP备180023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