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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2年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扩区配套功能应用(加工增值)项目未支出的说明

索引号:00817384-6/2023-74296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3-07-26 17:30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07-26 17:30 主题词:“单一窗口” 文件状态:

2022年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扩区配套功能应用(加工增值)项目未支出的说明

2022年9月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积极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政策制度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开展试点工作,海关总署联合海南省政府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政策制度试点扩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政策制度试点扩区风险防控措施》(以下简称:《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实施方案》和《风险防控措施》的要求,海南省需会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试点扩区配套风险防控措施以及试点企业ERP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海关监管系统联网对接方案,并升级配套信息系统功能。


2022年9月14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了规范项目建设,依照《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厅会同海口海关、省大数据管理局共同研究,编制了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扩区配套功能应用(加工增值)项目(以下简称:试点扩区项目)立项材料,报请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发改委申请立项。2022年9月30日,经省大数据管理局审核、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试点扩区项目补充纳入2022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10月,根据《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我厅委托相关编制单位,编制试点扩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于2022年11月去函征求海口海关的意见。2022年12月,根据海口海关的反馈意见,我厅指导编制单位,对试点扩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修订,并报请省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立项评审,核定项目投资概算。2023年3月6日,试点扩区项目经省大数据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获得立项批复,核定总投资概算为1072.92万元。


目前,我厅正在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启动试点扩区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待完成项目采购工作后,拨付相关费用。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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