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公开征集海南自产货物认定办法研究调研参与单位和个人的通告

索引号:00817384-6/2023-61327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3-05-29 09:45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05-29 09:45 主题词:海南自产货物认定办法 文件状态:

关于公开征集海南自产货物认定办法研究调研参与单位和个人的通告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究谋划封关后货物由海南进入内地的产地认证问题,海南省商务厅计划会同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海南自产货物认定办法”课题研究。为更全面深入了解市场主体的需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面向省内外公开征集有意参与调研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一、征集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内征集以下类型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1.已在海南开展内贸流通业务的;


2.已在海南开展加工增值内销业务的;


3.将来有意向在海南开展与国内其他省区市贸易业务的;


4.将来有意向在海南加工增值内销业务的;


5.其他愿意为本办法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二、征集标准


1.具备参与调研意愿的企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协会、智库、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和个人;


2.愿持公共利益立场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企业和机构参与者请明确具体联络人员;


3.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近三年内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不进入调研范围。


三、具体工作


海南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单位与报名企业、机构和个人建立联系,采取座谈、问卷访谈或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对“海南自产货物认定办法”研究课题的诉求、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于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第一种:于2023年6月15日前扫描下方报名助手小程序二维码,填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二种:于2023年6月15日前以短信方式,将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李羚(联系方式:15501837380),并注明“自产货物认定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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