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QSF-2017-330004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贸市场设计导则》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洋浦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标准,增强市场升级改造的操作性,省商务厅依据《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46/T80-2013),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农贸市场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导则》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共分为《导则》基本版、标准版和升级版等3个版本。《导则》基本版适用于乡镇及农村地区农贸市场的设计改造,《导则》标准版适应于市、县(区)政府所在地城区农贸市场的设计改造,《导则》升级版适用于大型商贸综合体内、旅游景区内及接待游客较多的农贸市场的设计改造。
二、自《导则》印发之日起,启动升级改造或新建农贸市场,必须按所在地区适用《导则》版本(或以上)标准进行设计改造,否则不得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导则》升级版属于鼓励类版本,不作强制性要求。
三、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导则》的学习,尽快熟悉《导则》内容,及时审核市场改造投资方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导则》适用版本要求,监督市场按图施工,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质量。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省商务厅,以便进行补充修订。
海南省商务厅
2017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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