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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企业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发布日期:2023-11-20 09:17
  • 来源:海南日报

手账划重点⑨企业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

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截图



手账划重点⑨

手账划重点⑨企业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截图

政策阐述: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适用条件: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


权威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指出,2025年前实行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


2020年1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2021年12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9号),新增187项商品,达到356项商品,实现翻倍扩容。


二、适用的原辅料有哪些?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增补清单》中列明的商品。清单包括荞麦、原油、船用压燃式内燃发动机等169项商品,以及新增的鲜木薯、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


三、转让“零关税”原辅料有什么规定?


“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生产使用,接受海关监管,不得在岛内转让或出岛。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或出岛的,应经批准及办理补缴税款等手续。以“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在岛内销售或销往内地的,需补缴其对应原辅料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出口,按现行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应用案例:


案例1: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某航空公司(主营运基地为海南),需要进口飞机用起落架(在清单商品范围内,商品8位税号:8807.2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进口综合税率14.13%)用于日常维修,假设起落架完税价格2000万元,企业需缴纳进口税款:2000万元×14.13%=282.60万元。享受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企业需缴纳进口税款0元。


案例2:2022年9月30日,首台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进口的飞机发动机,在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椰城海关的业务指导下,以提前申报模式顺利完成报关手续。享惠货值近9000万元,免税超1000万元。该发动机专用于波音787机型的维修备用机,航空维修业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特色产业,原辅料“零关税”等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推动临空产业集聚发展,助力海南打造全球航空维修业高地,提升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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