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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24版)》要求,我厅对意向承接“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跨市县项目验收及市县拨付资金项目复核工作”采购项目的2家单位(海南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南宏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排序如下:
中标排序 |
中标企业 |
1 |
海南华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
海南宏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公示期限:2025年5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单位:海南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电话:6536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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