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84-6/2023-3168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3-01-05 18:02 文 号:琼商法规〔2022〕12号 发布日期:2023-01-05 18:02 主题词:废止下、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相关规定,我厅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负责”的清理原则,对我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废止《关于加强拍卖行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海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等4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南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理由

1

关于加强拍卖行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5〕346号

海南省商务厅

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第24号公布),已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订并根据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且已不适应发展需要。

2

关于印发海南省拍卖行标准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5〕243号

海南省商务厅

3

关于典当企业变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琼商务运〔2005〕387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65号)以及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我省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已划给地方金融监管局。

4

关于贯彻执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5〕386号

海南省商务厅

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已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修改,且已不适应发展需要。

5

关于贯彻落实《直销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商务建〔2006〕19号

海南省商务厅

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3号公布),已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676号修订,且已不适应发展需要。

6

关于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6〕92号

海南省商务厅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废止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本文件也应废止。

7

关于贯彻《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6〕235号

海南省商务厅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废止了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本文件也应废止。

8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拆解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6〕255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文件依据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失效。

9

关于加强二手车经营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6〕252号

海南省商务厅

该文件依据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令)已经于2017年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修改)

10

关于开展酒店酒家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6〕284号

海南省商务厅

已不适应当前商务发展及新形势工作需要

11

关于贯彻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7〕119号

海南省商务厅

已不适应当前商务发展及新形势工作需要

12

关于贯彻执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7〕120号

海南省商务厅

已不适应当前商务发展及新形势工作需要

13

关于贯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7〕145号

海南省商务厅

已不适应当前商务发展及新形势工作需要

14

关于开展对我省拍卖活动中委托人监督管理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7〕7号

海南省商务厅

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第24号公布),已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订并根据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且已不适应发展需要。

15

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商务运〔2008〕465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中央编办有关文件,商务部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海南省商务厅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也已划入农业农村厅。

16

海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琼商务运〔2009〕483号

海南省商务厅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废止了《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商务部、工商总局令2007年第4号),本文件也应废止。

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报废机动车监管的通知

琼商务建〔2011〕141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文件依据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失效。

18

关于做好家电以旧换新中标回收、销售企业网点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服〔2011〕214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工作已实施完成。

19

关于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服〔2012389号

海南省商务厅

已完成工作任务

20

关于第二批加工贸易审批权限下放部分市县的通知

琼商务机电〔2012136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5号,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审批。

21

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信息追溯管理系统建设规范(试行)

琼商务建〔2012〕313号

海南省商务厅

已不适应当前商务发展及新形势工作需要。

22

海南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琼商务招〔2012231号

海南省商务厅

已不适应当前商务发展及新形势工作需要,且涉嫌违反公平竞争。

23

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海南省零售业节能环保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服〔2012332号

海南省商务厅

本文件设定的“十二五”期间管理任务已完成。

24

关于规范二手车拍卖发展的补充通知

琼商务服〔2013320号

海南省商务厅

本文件中关于二手车拍卖企业的设立条件的规定,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年修正)、《拍卖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等规定内容不符。

25

关于加快我省家居装饰材料市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2013-2018)

琼商务建〔2013361号

海南省商务厅

该文件已实施完成,已超过实施期限。

26

《海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

琼商务服〔2014〕270号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取代本文件。

27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促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有关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建〔2014〕341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文件依据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失效。

28

海南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设备管理规定

琼商务秩〔2014〕91号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243号)

29

《海南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

琼商务秩〔2015〕219号

海南省商务厅

30

关于做好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商建〔2015〕192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文件依据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失效。

31

关于做好国V标准车用燃油油品置换及标识更新相关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运〔2015〕300号

海南省商务厅

工作已经实施完成。

32

关于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通知

琼商务审〔2015〕319号

海南省商务厅

部分审批事项已经取消,已不适应当前商务发展及新形势工作需要。

33

关于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通知

琼商审〔2017〕399号

海南省商务厅

部分审批事项已经取消,已不适应当前商务发展及新形势工作需要。

34

关于做好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商审〔2016〕220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9号《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中,废止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0号)。

35

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商审〔2016〕385号

海南省商务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取消了原有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本文依据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均已失效。

36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的通知

琼商建〔2017〕359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文件依据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失效。

37

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的通知

琼商建〔2018〕308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文件依据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失效。

38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商建〔2018〕413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

2017年第1号)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也包括新能源汽车,而该《通知》额外增设了备案条件,且涉嫌违反公平竞争。

39

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管理的通知

琼商建〔2019〕15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

2017年第1号)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也包括新能源汽车,而该《通知》额外增设了备案条件,且涉嫌违反公平竞争。

40

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琼商建〔2019〕39号

海南省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文件依据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失效;二手车备案事宜被《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完善二手车销售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管理的通知》所替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商务厅

运维单位:海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

联系电话:0898-65201132

公共工程举报电话:0898-65238393 举报信箱:61033579@qq.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57 琼ICP备180023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