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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00817384-6/2022-28226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2-12-19 09:51 文 号: 发布日期:2022-12-19 09:51 主题词:嘉年华、绩效评价、美食购物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概要

评价机构(盖章):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名称

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

评价年度

2021

主管部门

海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卫红,65226931

项目单位

海南省商务厅消费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一楠,65365650

自评分值

99

自评等级

重点绩效评价分值

94.17

重点绩效评价等级

年度资金总额

900

中央资金

省级财政资金

900

涉及市县数或项目点

检查市县数或项目点

检查区域

发放调查问卷

60

有效调查问卷

60

满意度情况

非常满意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评价问题简要情况

预算执行率86.16%,导致扣分。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度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个别项目未实施。

评价问题简要建议

建议落实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后续跟踪,切实抓好项目支出管理,保证项目实施进度。

评价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评价机构报告编号

立信绩字[2022]30219号

项目主评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评价小组成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

序号

项目职务

姓名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杜传利

2

项目组成员

3

项目组成员

史奥涵

4

项目组成员

吴帝

5

项目组成员

蔡琼丽

摘要

受海南省商务厅委托,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对海南省商务厅实施的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采取超常规举措提振消费信心,省商务厅主要通过举办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补助汽车展会活动、补助餐饮企业、奖励汽车销售额前10名的海南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等方面促进社会消费,助推社会消费平稳增长。

二、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根据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海南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4.17分,绩效等级评定为优秀。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目标设定明确

美食购物嘉年华项目职责明确、目标设定合理合规。

2.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美食购物嘉年华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和流程对项目进行审批管理,资金支出合法、合规,并较好的完成绩效目标。

3.项目成效较好

已举办餐饮、汽车等5个领域的综合大型促销活动,奖励销售额最高的前10家经销商,2021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97.6亿元,同比增长26.5%,远超年度7%的绩效目标。

四、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率86.16%,导致扣分。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度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个别项目未实施。

五、相关建议

建议落实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后续跟踪,切实抓好项目支出管理,保证项目实施进度。

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2〕526号)要求,海南省商务厅委托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对海南省商务厅(以下简称“省商务厅”)管理的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以下简称“美食购物嘉年华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现就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采取超常规举措提振消费信心,省商务厅主要通过举办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补助汽车展会活动、补助餐饮企业、奖励汽车销售额前10名的海南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等方面促进社会消费,助推社会消费平稳增长。

(二)项目组织情况及实施进展情况

一是给予汽车销售企业资金奖励。2020年9月30日,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七条措施》,其中在汽车消费领域,为鼓励销售企业加大促销力度,对全年销售增速超过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销售额前10名的海南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促销活动资金奖励。2021年3月对全省销售额前10名的销售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给予10家企业资金奖励共计200万元。

二是给予餐饮企业补助。对2021年1-9月全省营业额和增长率综合排名前30名的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以及2021年度纳入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样本库,营业额同比增长30%以上的餐饮法人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共支持36家企业360万元。

三是给予汽车活动补助。对当年举办的汽车活动产生的广告宣传费和疫情防控费给予补助。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1年汽车活动补助资金的通知》,有4家企业申报9个项目共补助资金60.40万元。

四是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112家企业参加活动,覆盖免税品、汽车、餐饮、家电、建材等领域,海南免税等6家企业积极进行品牌推介,参与企业共发放消费券价值2000余万元,现场活动共吸引千人以上消费者参与。活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检查服务单位执行情况及效果,及时解决产生的问题,活动结束后服务单位提交了活动各类佐证材料,组织验收。此项活动使用资金155.04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部门编制的绩效目标情况。梳理后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如下:

2021年度

总体目标

目标:举办促销活动,奖励销售额最高的前10家经销商,2021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奖励销售额最高的前10家经销商

10家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办大型促销活动数量

≥1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率

≥7%

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运用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反映海南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评价小组对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如下: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2〕526号)的要求,评价小组对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如下:

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20日,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查阅、核实、收集有关基础数据资料,向相关负责人了解与项目预算和支出的相关信息。

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9日,评价小组对收集的基础数据及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计算评价指标分值,起草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0日,进一步收集资料,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绩效评价报告,讨论修改绩效评价报告,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海南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4.17分,绩效等级评定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描述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表: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依据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情况,从项目支出的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成效这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决策情况分析

1.决策各项指标汇总得分情况



2.各指标得分情况及绩效分析

(1)立项依据充分性(分值:2分,得分2分)

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要点:

①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3项,得1分;符合3项以下,得0分。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办发〔2019〕7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69号)及《海南省促消费七条措施》,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本指标得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分值:2分,得分2分)

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2项,得1分;符合2项以下,得0分。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69号)及《海南省促消费七条措施》等文件,该立项程序经省政府专题会议集体决策,审批文件、程序符合相关要求。本指标得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分值:2分,得分2分)

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2项,得1分;符合2项以下,得0分。

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表》,该项目设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本指标得2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分值:2分,得分2分)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资金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2项,得1分;符合2项以下,得0分。

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表》,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清晰、可衡量,与资金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本指标得2分。

(5)资金分配合理性(分值:8分,得分8分)

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市县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资金单位或市县实际是否相适应。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1项,得4分;均不符合,得0分。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及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琼财预〔2021〕33号)文件,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足,资金额度合理。本指标得8分。

(二)管理情况分析

1.管理各项指标汇总得分情况

管理各项指标得分汇总表

评价内容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决策

资金到位情况

4.00

4.00

预算执行率

6.00

5.17

资金使用合规性

4.00

4.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5.00

5.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5.00

5.00

24.00

23.17


2.各指标得分情况及绩效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值:4分,得分4分)

预算资金的到位情况,用以反映资金总体保障程度。

评价要点: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是否足额下达;

②预算资金是否在一定时间内落实到具体项目。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1项,得2分;均不符合,得0分。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及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琼财预〔2021〕33号)文件,预算资金90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到项目。本指标得4分。

(2)预算执行率(分值:6分,得分5.17分)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支出已拨付的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评分标准:得分=预算执行率×分值。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及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琼财预〔2021〕33号)文件,预算资金900万元已全部到位,经查阅省商务厅相关支出明细账、会计凭证,截至2021年底,该项目支出775.44万元,预算执行率=(775.44/900)×100%=86.16%,得分=86.16%×6=5.17分。本指标得5.17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4分,得分4分)

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2项,得2分;符合2项以下,得0分。

经查阅省商务厅相关支出明细账、会计凭证等材料,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本指标得4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5分,得分5分)

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1项,得2分。

经查阅省商务厅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健全,且合法、合规、完整。本指标得5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分值:5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评分标准:全部符合,得满分;符合其中3项,得3分;符合其中2项,得1分;符合2项以下,得0分。

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相关材料,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的实施人员条件、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本指标得5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各项指标汇总得分情况

产出各项指标得分汇总表

评价内容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决策

实际完成率

8.00

8.00

质量达标率

8.00

8.00

完成时效

7.00

7.00

成本控制率

7.00

5.00

30.00

28.00


2.各指标得分情况及绩效分析

(1)实际完成率(分值:8分,得分8分)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评分标准:得分=实际完成率×分值。

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相关材料,该笔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给予汽车销售企业资金奖励,2021年3月对全省销售额前10名的销售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给予10家企业资金奖励共计200万元;二是给予餐饮企业补助,对2021年1-9月全省营业额和增长率综合排名前30名的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以及2021年度纳入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样本库,营业额同比增长30%以上的餐饮法人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共支持36家企业360万元;三是给予汽车促消费活动补助,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1年汽车促消费活动补助资金的通知》,有4家企业申报9个项目共补助资金60.40万元;四是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活动已实施完毕。实际产出数4个项目,计划产出数4个项目。实际完成率=(4/4)×100%,得分=100%×8=8分。本指标得8分。

(2)质量达标率(分值:8分,得分8分)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评分标准:得分=质量达标率×分值。

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相关材料,该笔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给予汽车销售企业资金奖励,2021年3月对全省销售额前10名的销售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给予10家企业资金奖励共计200万元,已在2021年3月30日完成拨付,无需验收;二是给予餐饮企业补助,对2021年1-9月全省营业额和增长率综合排名前30名的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以及2021年度纳入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样本库,营业额同比增长30%以上的餐饮法人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共支持36家企业360万元,已在2021年12月29日完成拨付,无需验收;三是给予汽车促消费活动补助,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1年汽车促消费活动补助资金的通知》,有4家企业申报9个项目共补助资金60.40万元,2021年12月29日完成拨付,无需验收;四是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活动已与2021年12月实施完结,根据《海南省商务厅购买服务验收单》,于2022年5月组织材料验收,合格率99.87%,按照合格计算。质量达标率=(4/4)×100%=100%,得分=100%×8=8分。本指标得8分。

(3)完成时效(分值:7分,得分7分)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完成时效=(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评分标准:

项目按时完成,得7分;

项目按时完成80%至99%之间,得5分;

项目按时完成70%至80%之间,得3分

项目按时完成60%至70%之间,得1分

项目按时完成60%以下的,得0分。

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相关材料,该笔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给予汽车销售企业资金奖励;二是给予餐饮企业补助;三是给予汽车活动补助;四是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均在2021年1个年度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完成时效=(1/1)×100%=100%。本指标得7分。

(4)成本控制率(分值:7分,得分5分)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评分标准:

成本控制率≥10%,得满分;

成本控制率≥5%<10%,得5分;

成本控制率≥0<5%,得3分;

成本控制率<0,得0分。

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相关材料,该笔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给予汽车销售企业资金奖励,2021年3月对全省销售额前10名的销售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给予10家企业资金奖励共计200万元,已在2021年3月30日完成拨付;二是给予餐饮企业补助,对2021年1-9月全省营业额和增长率综合排名前30名的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以及2021年度纳入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样本库,营业额同比增长30%以上的餐饮法人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共支持36家企业360万元,已在2021年12月29日完成拨付;三是给予汽车促消费活动补助,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1年汽车促消费活动补助资金的通知》,有4家企业申报9个项目共补助资金60.40万元,2021年12月29日完成拨付;四是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已在2021年10月29日拨付80%首付款155.04万元,活动已实施完结。年度实际支出775.44万元,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仍有20%尾款即38.51万元2021年度未支出,年度预算资金900万元。

成本控制率=[(900-775.44-38.51)/900]×100%=9.56%。成本控制率≥5%<10%,得5分;本指标得5分。

(四)成效情况分析

1.成效各项指标汇总得分情况

评价内容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成效

经济效益

7.00

7.00

社会效益

7.00

5.00

可持续性影响

6.00

5.00

服务满意度

10.00

10.00

30.00

27.00


2.各指标得分情况及绩效分析

(1)经济效益(分值:7分,得分7分)

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使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评分标准:与省商务厅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根据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实现情况打分。

该项目的实施对海南省经济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通过给予汽车销售企业资金奖励、给予餐饮企业补助、给予汽车活动补助、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2021年全年实现了消费品零售总额2497.6亿元,同比增长26.5%。本指标得7分。

(2)社会效益(分值:7分,得分5分)

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评分标准:与省商务厅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根据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实现情况打分。

通过开展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112家企业参加活动,覆盖免税品、汽车、餐饮、家电、建材等领域,海南免税等6家企业积极进行品牌推介,参与企业共发放消费券价值2000余万元,现场活动共吸引千人以上消费者参与。开展活动使社会群众受益,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本指标得5分。

(3)可持续影响(分值:6分,得5分)

省商务厅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使用所产生的可持续影响。

评分标准:与省商务厅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根据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实现情况打分。

对餐饮企业和汽车活动给予支持,鼓励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做大做强,为餐饮业的复苏夯实基础,同时通过资金引导,形成一批品牌活动,为今后汽车消费搭建优势平台,连续举办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逐渐成为我省规模较大、参与度较广泛的品牌活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可持续影响。本指标得5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10分,得分10分)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服务对象对该项目的满意度(10分)。

评分标准: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0分)。解释说明:

(1)调查对象

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为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得分作为衡量公众满意度的标准。

问卷样本量要求:服务对象30份、社会群众30份。

(2)问卷设置

本次问卷共设置10个问题,每题最高得分为10分,总分为100分。每个题目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10分、8分、6分、2分和0分。

(3)最终得分计算

单一对象的最终得分取所有问卷得分的平均得分。

(4)评价标准

最终总得分共划分四个区间标准,分别为最终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最终得分在60-69分为合格,最终得分在70-84分为良好,最终得分在85-100分为优秀。

数据来源:



本次评价发放服务对象30份、社会群众30份,收回60份,其中有效问卷60份,调查结果列示如下:

最终得分=服务对象×60%+社会群众×40%

最终得分=86.80×60%+82.80×40%=85.20分,为优秀。

指标得分:本指标分值为10分,评价为优秀,得10分。

绩效分析: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对该项目的满意度较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该项目一是对全省销售额前10名的海南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促销活动资金奖励;二是对2021年1-9月全省营业额和增长率综合排名前30名的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以及2021年度纳入限额以上餐饮法人企业样本库,营业额同比增长30%以上的餐饮法人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三是对当年举办的汽车活动产生的广告宣传费和疫情防控费给予补助;四是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112家企业参加活动,覆盖免税品、汽车、餐饮、家电、建材等领域,海南免税等6家企业积极进行品牌推介,参与企业共发放消费券价值2000余万元,现场活动共吸引千人以上消费者参与。实现了2021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97.6亿元,同比增长26.5%,远超年度7%的绩效目标。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金管理方面

1.预算执行率86.16%,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度新冠疫情影响,个别项目未能实施,导致资金未能在2021年度全部支出。

2.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已在2021年10月29日拨付80%首付款155.04万元,活动已实施完结,根据《2021年第三届海南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项目服务合同》,剩余20%应在省商务厅验收后的20个工作日内拨付,根据《海南省商务厅购买服务验收单》,该项目于2022年5月进行验收,导致该项目资金未能在2021年度全部支出。

(二)项目管理方面

举办第三届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活动已于2021年12月实施完结,根据《海南省商务厅购买服务验收单》,该项目于2022年5月进行验收,验收时间跨度较长。

七、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资金管理方面

建议落实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后续跟踪,切实抓好项目支出管理,保证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结后,积极组织验收,完成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避免预算资金结余。

(二)项目管理方面

建议项目整体完结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整体验收,获取项目相关验收佐证材料,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完整并及时归档。

附件:

1.附件1: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附件2: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资金情况表

3.附件3: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存在问题明细表

4.附件4:2021年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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