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区域性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的部署要求,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会相关部门对我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开展充分调研,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mc_swt@haina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促进措施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2楼海南省商务厅自由贸易港改革发展处248室,邮编:570203,信封上请注明“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促进措施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反馈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型离岸国际
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优势,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政策环境具备较强竞争力,银行展业能力明显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集聚,业务模式不断丰富,实现高质量发展、规模性增长。
二、优化区域发展布局。重点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和三亚中央商务区等条件较成熟的园区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形成重点园区带动,各地区差异化发展的离岸贸易发展格局。
三、拓展业务模式。在巩固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基础上,着力引导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和现代化水平而开展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支持本地制造型企业和有资质的工程建设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开展委托境外加工、境外承包工程第三国采购货物等业务。支持本地互联网、游戏、计算机软件等企业开展全球研发、委托设计、服务外包等业务。吸引跨国公司把地区总部、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布局海南,开展全球采购业务。
四、着力引进高质量市场主体。利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各项优惠政策,针对有丰富贸易经验、管理规范和具有一定跨境贸易规模的重点目标企业开展招商推介。重点吸引与境外经贸往来较密切、具有跨境资金结算需求的国内企业,以及品牌价值高、具备全球范围内配置生产资源能力的外资世界500强跨国企业落户海南。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企业及其员工按规定享受海南自贸港所得税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企业按规定申请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给予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企业申请认定总部企业,按规定享受海南总部经济奖励政策。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银行开发更多适合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争取相关机构支持,积极探索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质效,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企业通过发债、挂牌、上市等多种渠道融资。
七、支持跨境结算便利化。营造“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信用管理环境。允许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银行为洋浦经济开发区内注册的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根据客户指令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收支结算业务;支持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在确保交易真实、合法,符合合理性和逻辑性的基础上,为在本试点银行备案的优质企业免于事前单证审核,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鼓励银行和市场主体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中积极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银行可凭客户指令为企业使用自由贸易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业务,逐步探索形成安全、高效、便捷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服务模式。
八、建设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政府主导的海南自贸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海南政务大数据平台,统一离岸贸易业务入口,通过流程管理、系统对接,汇集各方数据资源,整合企业咨询、业务办理、贸易真实性审核、数据统计等功能,为离岸贸易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综合服务。
九、提升配套服务水平。成立海南自贸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注册代办、业务培训、商务对接、合规管理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大力发展与离岸贸易相关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具有跨境资金结算先进经验的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高水平专业服务机构来琼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网点,开展新型国际贸易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会计审计、法律仲裁等服务,提高专业服务国际化水平,为离岸贸易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商业银行通过挂职、跟班学习、任职等方式,引入总行及发达地区分支机构离岸贸易业务专家,带动海南本地金融服务人才成长。
十、建立统计制度。探索统计创新,建立科学完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统计制度。试点对典型样本企业的调查跟踪统计,掌握所涉主要产品、国别流向、利润率等全面的统计信息,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十一、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实施综合监测管理,加强商务、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提升跨部门联合监测能力。拓宽监管方式,及时会商研判和处置问题线索,对出现风险苗头的企业及时提示整改,对违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处罚,防范虚假货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确保离岸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十二、强化工作推进机制。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专班,加强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工作统筹领导和协调推动。建立特殊需求研判会商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商业银行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个案分析研究,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满足不同行业特性的企业多元化业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