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00817384-6/2016-07991 分  类: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16-09-06 12:09 文 号: 发布日期:2016-09-06 12:09 主题词: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全省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规、规章、实施细则、政策以及发展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省内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销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省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负责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制定省内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综合执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省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研究分析全省进出口商品状况,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全省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省内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负责中央各项业务发展资金、专项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有关统计、信息发布和信息化管理。

(9)执行国家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拟订省内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

(10)贯彻执行国家赋予的对越边贸政策、对台港澳贸易政策,开展对东盟的经贸合作,指导边境贸易区的有关工作。

(11)负责组织省内对外贸易争端的协调、服务,做好政策咨询和通报工作;组织实施省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2)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3)负责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省内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外派劳务和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和监督我省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

(14)负责全省招商引资促进工作,拟订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以及统一的投资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性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牵头和协调,加强对重大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奖励,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资投诉;推进省内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投资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全省招商部门业务工作。

(15)集中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全省内外贸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检查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导有关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的工作。

(16)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商务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厅为省本级一级预算正厅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信访处) 、组织人事处(纪检、机关党委、工会、老干部工作处、团委)、政策法规处(世界贸易组织处) 财务处、市场秩序处(省商务综合执法总队)、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商贸流通处、对外贸易处、会展处(海南省会展局)、电子商务处、外商投资促进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招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服务业综合协调处,下属事业单位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合计15,097.77万元,支出合计15,495.87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合计各增加667.62万元、334.78万元,分别增长4.63%、2.2%。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任务增加,项目增加,相应的经费也增加;二是加快了项目执行进度,盘活部分存量资金。

(二)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09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57.12万元,占98.41%;其他收入240.65万元,占1.59%。

(三)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4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51万元,占18.25%;项目支出12,668.36万元,占81.75%。

(四)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765.97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9.76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盘活财政拨款存量资金,减少财政资金的结转结余,与2014年度相比,2015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年末分别减少818.82万元、490.02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2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75%。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68.39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在总额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减少一般公共预算的额度,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额度,与2014年度相比,2015年度增加了2,768.65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2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66.88万元,占32.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3.93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51万元,占4.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47万元,占0.45%;农林水(类)支出3.35万元,占0.0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054.38万元,占32.91%;住房保障(类)支出190.16万元,占1.5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471万元,占28.1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16.19万元,支出决算12,32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2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盘活了存量资金。

(六)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9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商务厅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7万元,完成预算的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8.78万元,完成预算的70.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43万元,完成预算的6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预算的17.39%。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海南省商务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增加40.54万元,增长3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72.82万元,增长28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86万元,下降3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2万元,下降50.6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境外招商洽谈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相关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承担上级及省外相关部门来我省进行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减少。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8.78万元,占63.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9.43万元,占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6万元,占4.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8.7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4个,累计2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招商、商务洽谈、培训等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43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车辆15辆,公务用车购置0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9.43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工作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停车费、通行费和年审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79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外国企业、协会来我省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承担上级及省外相关部门来我省进行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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