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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84-6/2020-48438 分  类: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海南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0-01-22 17:59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01-22 17:59 主题词: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琼商通2018595

海南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

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提升我省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促进全省商贸物流业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厅编制了《海南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海南省商务厅

                                    20181213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指导意见

    商贸物流是商贸活动中进行的物流过程,是整合运输、仓储、配送、信息服务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供应链中间环节。商贸物流标准化是保障商贸物流运作安全便利、高效畅通的重要手段,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促进我省商贸物流业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商务部、国家标准委有关文件精神,为推动我省物流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行动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总体方案精神为指导,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分步骤、分阶段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契机,以完善商贸物流标准体系为主线,以托盘等集装单元化器具为突破口,不断强化商贸物流标准推广应用,规范商贸物流市场秩序,加强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促进商贸物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加快海南自贸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提出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建议;坚持企业主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认真自主实施国家、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实施更为精细、严格的企业标准。坚持协同推进,注重商贸物流标准与上下游产业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之间的协同发展;坚持示范引领,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选择典型企业开展试点,树立标杆,引领商贸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三)发展目标

    ——商贸物流运作效率明显提升。以海口市为试点,逐步推广到三亚、儋州、琼海市,以及其他市县。到2025年底,海口、三亚、儋州、琼海市及试点市县,商贸物流费用社会零售增长值与GDP比值下降0.5个百分点,试点企业配送中心货物周转量、车辆周转率、装卸货效率明显提高;在满足城市物流需求基础上,减少市区通行货运车辆20%;商贸物流业重点企业在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等方面有明显提升。

    ——商贸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2022年底,试点商贸物流企业标准化托盘(笼、箱、筐)使用率达到60%以上,与之配套的叉车、货架、分拣系统、装卸货月台、仓库等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改造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实现标准化托盘与甩挂货车、多式联动、城市共同配送有效衔接,物流标准化设备在托盘租赁企业之间、物流企业之间、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无障碍流转。

    ——商贸物流企业信息标准化程度明显增强。2022年底,以海口城配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完善各种服务功能,实现全省商贸示范企业(园区、机构)信息平台的电子数据交换互联互通;示范企业全部使用物流代码、物流标识标准,实现自动识别与分拣分拨,应用北斗/GPS车辆货物自动跟踪、物联网等先进物流技术。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现代商贸物流行业标准体系

1.发挥政府引领作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商贸物流标准化进程;推动商贸物流行业的标准制定,促进电子商务、网络零售、城乡共同配送等现代商贸物流模式发展;鼓励评估、筛选优秀企业标准,促其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示范企业对标国际物流标准,研究制定高于国家的行业标准;大力支持企业采用国际物流标准不断建立完善自有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内部操作规范、配送流程、质量控制以及物流装备单元化标准建设。

    3.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各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对现行行业标准的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订建议。及时推广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创新模式,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提高企业对商贸物流标准化重要性的认识。

    (二)建立健全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

    1.推广应用标准化托盘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以《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2007)要求的1.2m×1.0m托盘作为应用推广标准托盘。鼓励托盘生产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托盘,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对自有非标准托盘进行标准化改造、更新。按基础模数,推广使用与标准化托盘相配套的托盘笼、箱、篮、筐。以标准化托盘的普及应用为抓手,推动使用叉车、货架、运输车辆、装卸货月台、立体仓库等相关物流基础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水平,促进上下游设备的衔接,逐步形成相互配套、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托盘应用标准体系。

2.提高托盘循环共用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第三方物流标准化设备设施租赁企业进驻海南,合理布局,与本省商贸物流企业合作,提高标准托盘租赁率和循环共用率。支持托盘运营商提高标准化托盘普及率,加快托盘共用网点建设,完善异地退租、异地维修保养、回购返租等业务推广。鼓励大型物流企业拓展标准托盘租赁业务,充分发挥其末端配送网点多、车辆多、渠道成熟等优势,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迅速实现托盘循环共用。

(三)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

    1.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先在海口选择2-3个基础好、潜力大、物流聚集度高的物流企业开展试点,以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物流园区、物流关联度高的行业为主体,围绕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和关键设备的标准化升级改造,普及推广商贸物流运营模式创新、商贸物流标准化优质服务模式,提高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等内容,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

    2.建设我省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平台。支持海口城市配送信息平台扩容,建设成为全省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对标准化托盘(笼、箱、筐)、标准化运输车辆、标准化仓库等物流设备设施的持有、流转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统筹配置,动态更新,实时发布,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租用率和周转率;充分整合省际专线及零担物流业务、同城短途货运及城市最后一公里配送业务,推动高效率的车货匹配,实现对市县货运市场的优化、整合和提升,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高效配送。

    3.推动物流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在商贸物流行业中推广使用国家统一物品编码、电子条码、电子二维码、电子标签(RFID)以及自动识别、货物跟踪、智能交通、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冷链物流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鼓励鲜活农产品、药品物流企业实施软硬件改造,对物流全过程进行温控监测、质量监测,最终实现全透明、可视化、可追溯。鼓励支持物流企业开发应用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与海口城配全省信息平台对接,提高物流企业信息化使用和管理水平。

    4.鼓励全供应链企业进行物流标准化改造。重点支持商贸物流企业、仓储企业开展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改造。以带动供应链上游的生产企业、下游的商业批发零售企业实施配套标准化改造,逐步推进适应托盘一贯化运输的收发货月台、通道、自动传送装置的改造,实现整托盘进出货无缝对接。探索建立绿色物流发展体系,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开展货物外包装回收、再利用业务,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拓展物流废弃物回收、再生渠道。

   (四)深化海口城市共同配送工程

1.依托海口城市共同配送平台,逐步升级成为综合信息平台。统一平台技术接口,实现与省内、国内各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发平台撮合交易、保险、融资、仓储地图、政务资讯、服务评价等功能,大力发展统一仓储、统一下单、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的“四统一”城市配送体系,解决物流企业交易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高全社会物流需求和供给的匹配效率。

2.建立物流服务评价体系。在海口综合信息平台上增设物流企业、社会运输车辆、承运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功能。推广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公民身份号码、车辆牌号等为统一认证代码,实施实名注册、实名登录,通过会员认证、机构公证、用户实时交易评价等方式,逐步建立起物流行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公告制度,通过物流服务满意度信息、诚信信息、经营行为记录等信息的社会共享,逐步解决物流诚信风险高等问题,提高物流从业者自律水平,形成物流业良性生长的生态圈。

    3.提倡城市夜间配送。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重点市县遴选商贸示范企业进行试点,组成城市共同配送联盟,并由“城市共同配送联盟”牵头,在企业自愿协商的前提下,统一规划物流企业夜间配送时间、商品批发零售企业夜间收货时间等,开发安装商贸企业夜间自动扫码收货系统,实现货物自动交接。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实现除特殊品外,城区内日用消费品的配送、收货作业全部转为夜间进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4.建立城市配送标准车队。加强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联系沟通,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在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中推行建立城市配送标准车队,按照城市配送车辆技术标准统一规范车型,对所有车辆实行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切实解决城市配送车辆的进城难、停靠难、行路难等问题。

    (五)加大物流标准实施监督力度

    1.加强行政监督。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贸物流标准化实施情况监督指导,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试点示范、认证认可等方式,确保企业实施标准化工作。

    2.建立横向联系。建立与交通、发改、公安、工信、质监、邮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共同推动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

    3.发挥舆论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APP等平台,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商贸物流标准化的社会普及度。

    4.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监管的透明度,建立由行业组织、社会媒体、物流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方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商贸物流标准执行情况动态评估和反馈机制,鼓励行业组织、标准化技术组织、大专院校、企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开发、运营多种形式的标准实施效果监测、反馈系统。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协调与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和商贸物流标准化成果。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跟踪报道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深挖典型,深入报道,以点促面, 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积极性。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物流标准需求分析、调查研究、推广实施、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开展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推广工作,积极推动物流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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