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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商贸流通领域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84-6/2024-36488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4-05-06 15:23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05-06 15:23 主题词:公开征集、商贸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商贸流通领域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掌握重点领域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健全企业联系制度,找准促进行业发展的着力点,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现拟公开征集商贸流通领域联系企业,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汽车销售(含二手车经销)企业、大宗商品贸易(含批发)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二手商品流通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供应链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等8大类型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海南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未在海南登记注册,但在海南有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金融政策及行业管理规定。


3.近3年内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产业带动能力强、前景好、信用优。


5.自愿向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等相关信息。


6.有意愿与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对行业发展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帮助反映行业企业声音。


三、征集应用


1.加强联系沟通,建立紧密的良好对话机制,协同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及时分享支持行业发展有关政策。


2.倾听企业呼声,加强协调服务。


四、申报流程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区内有关协会、企业进行申报,认真填写企业申报信息表(见附件)。申报企业要于2024年5月31日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企业申报信息表。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初审,妥善保管企业相关信息,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3.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我厅。


联系人:王欣慕,联系电话:65235621。


附件:企业申报信息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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