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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公开遴选“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业务融资担保机构及融资再担保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00817384-6/2024-17825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4-10-10 09:42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10-10 09:42 主题词:小客车、融资、贷款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公开遴选“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业务融资担保机构及融资再担保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推进我省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的深入实施,加快释放政策红利,解决有购车需求的群众信贷困难问题,我厅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业务融资担保机构及融资再担保机构,公告如下:


一、入选机构的工作内容


(一)融资担保机构应积极推动小客车新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的开展,在合规前提下,为在我省购置小客车新车并登记上牌的个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二)融资再担保机构应与入选的融资担保机构做好“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业务对接,对其进行再担保分险。同时做好相关业务管理及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


二、融资担保机构及融资再担保机构相关要求


(一)入选融资担保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需在海南省内设立,并具备合法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资质。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


2.具备开展业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1)融资担保机构上一年代偿率不超过5%。


(2)融资担保机构已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具备开展“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业务的条件。


(二)入选融资再担保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在海南省内设立,并具备合法开展融资再担保业务资质的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


2.具备开展业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融资再担保机构上一年代偿率不超过5%。


三、入选机构的确认流程


(一)省商务厅根据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名单。


(二)召开评审会议,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三)通过省商务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省商务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相关申请材料明细及报送信息


(一)请有意愿参与本次活动遴选的融资担保机构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根据公告中相关要求寄送:


1.“小客车消费贷款再担保”业务融资担保机构申请书。


2.《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截图。


4.融资担保机构近一个月内经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机读档案原件。


5.融资担保业务或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代偿率数据报表(代偿率计算标准统一为:上一年代偿率=上一年累计担保代偿金额/上一年累计解除担保业务金额)。


6.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授信合同或函件等能体现已建立合作关系的证明文件,且授信额度应在有效期内。


7.在融资担保机构任职并具有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经验或融资担保经验的管理人员简历。


(二)请有意愿参与本次活动遴选的融资再担保机构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根据公告中相关要求寄送:


1.《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融资再担保机构上一年代偿率数据报表(代偿率计算标准统一为:上一年代偿率=上一年累计担保代偿金额/上一年累计解除担保业务金额)。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截图。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需融资担保机构/融资再担保机构盖章确认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寄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2楼海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201室。或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hnswt10@hainan.gov.cn,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或直接交至联系人:王超正,0898-6523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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