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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征集海南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的公告

索引号:00817384-6/2024-2936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4-11-29 16:57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11-29 16:57 主题词:法律、公益律师 文件状态:

关于征集海南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的公告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企业在国际经贸中的风险防控意识,服务企业开展国际化合规经营,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的行动措施》,计划建立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公益律师团,面向企业开展专业普法、以案说法、合规体检、风险纠纷应对指导等公益服务。现向全社会征集有意愿的律师加入海南省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基础法律咨询。通过现场或视频、电话等形式为企业提供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涉外劳务、涉外经济案件诉讼和仲裁等涉及涉外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国际法、国际贸易规则等基础法律知识公益咨询服务。


(二)专题讲座。通过专题讲座、沙龙分享、典型案例评析等方式,为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及从业人员开展与涉外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契约意识,提升企业家法律素养和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其他事务。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企业调研、交流研讨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意见;积极开展有关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公益讲座以及实务研究分享;为企业提供贸易投资风险纠纷应对指导法律服务。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3.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秉持勤勉、严谨、专业、自律、高效的原则,为企业提供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并能积极参与律师服务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5.已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海南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等相关人才库的,优先考虑;具备境外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法律专业组织、律师事务所任职或者执业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其他要求


1.申请过程中或事后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担任服务团成员期间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取消其成员资格。


2.每年年底前,省商务厅、省司法厅对服务团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未通过的,取消其成员资格。


3.未经省商务厅、省司法厅同意,不得以“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公益律师团”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商业和广告宣传。


4.对表现突出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公益律师团成员给予通报表扬。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填写《海南省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省商务厅。


(二)评审。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组成评审小组,对律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拟定入选名单。


(三)公布。律师服务团成员名单确定后,由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官方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海南省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组织本所律师申报,并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海南省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申请表》并附上律师执业证,扫描成PDF文件形式(文件名称统一命名“律所-姓名-电话”格式),报送至省商务厅联系人邮箱。


省商务厅联系人:李羚


联系电话:0898-65342723、15501837380


E-MAIL:hnswtfgc@163.com


附件海南省涉外商事法律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申请表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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