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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的公告

索引号:00817384-6/2024-35967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4-12-31 21:27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12-31 21:27 主题词:消费品、以旧换新 文件状态:

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实施家电、家装家居补贴以及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为实现政策无缝衔接,现将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文件发布之日期间,海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家电、家装家居补贴政策


2024年完成交易的订单应在2025年1月7日前开具发票,家电产品应于2月2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家装家居产品应于3月31日前完成送货安装。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相关政策文件发布之日期间,家电、家装家居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消费者享受补贴操作方式与2024年一致,参与补贴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在消费购物交易结算后3天内开具订单发票。


二、关于汽车报废更新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求执行,开始申报时间、申报途径待国家出台政策后明确。


三、关于汽车置换更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申报流程等均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个人消费者取得相关申报材料日期及补贴申报截止日期均相应顺延30天。2025年2月1日起,按照2025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


2025年相关政策文件印发实施后,按新规定执行。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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