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企业名称: 见下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见下表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项下海南自产货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经认定,该企业符合申请条件,且申请认定的 见下表 货物符合认定标准,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9月22日-9月24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海南省商务厅反映。电话:0898-65337981。邮箱:zmc_swt@hainan.gov.cn。通信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邮编:570204。
海南省商务厅
2025年9月19日
公 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货物 |
所在市县 |
1 |
海南福氏咖啡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
91469035MA5TM19R3J |
咖啡豆 |
澄迈县 |
2 |
保亭智农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1460000MA5TKB108D |
椰子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3 |
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
91469033201661630P |
日晒腌制盐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小包装食盐 |
||||
精制盐 |
||||
4 |
海南省东方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
91469007201243244E |
日晒腌制盐 |
东方市 |
小包装食盐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