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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补充说明》并印发年度申报通知,组织企业积极申报资金。
2022年我省受疫情影响严重,今年多数企业处于逐步恢复之中,为用好用足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餐饮和零售企业发展壮大,经商省财政厅,我厅拟延长上规模奖励资金申报时间至8月15日。请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再次梳理本市县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将奖励政策宣传到位,按照本年度《关于申报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的通知》,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奖励资金。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玉;联系电话:6536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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