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各有关单位、服务机构、商贸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活动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挖掘和宣扬全省中小微商贸企业和服务机构赋能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发展典型案例,加强联系服务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组织开展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发展典型案例和服务机构赋能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中小微商贸企业“创特色、创品质、创品牌”发展典型案例
主要面向全省中小微商贸企业征集典型案例,突出企业在“三创”发展方面的目标愿景和近年来的典型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一是在创特色方面,提供个性化、多元化商品和服务,聚焦产业链细分环节提供专业化、精细化配套服务,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掘地域特色和文化元素,打造特色竞争性优势;二是在创品质方面,坚持质量第一、诚信经营,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传承创新商业传统技艺,增强员工技能培训和职业精神,以增品质、提品味在细分市场保持优势;三是在创品牌方面,增强品牌意识,塑造品牌文化,讲好品牌故事,推动商业领域“小而美”“小而优”“小而专”服务精品不断涌现,促进中小微商贸企业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高。
(二)服务机构赋能中小微商贸企业“三创”发展典型案例
主要面向全省商协会、商业院校、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大型商贸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不同类型的服务机构,推荐一批综合实力强、市场覆盖广、服务质量好、企业评价优的“三创”服务机构赋能中小微商贸企业“三创”发展方面的典型做法(包括服务目标、服务项目、具体举措等,突出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服务机构赋能“三创”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为中小微商贸企业提供人才培养、服务培训、品牌培育、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供需对接、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二、组织实施
(一)案例申报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机构、企业参照附件1或附件2提供的模板,对应组织填报相关事迹材料,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wangxinmu@hainan.gov.cn。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98-65235621。
(二)案例遴选及应用
我厅将组织对各企业申报的典型案例进行研究,遴选出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商务部,同时加强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三、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要本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不得填报虚假信息。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申报主体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等。
附件2:服务机构赋能中小微商贸企业“三创”发展典型案例申报模板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10月3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