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的通知》(商流通函〔2025〕564号)、《海南省全面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商建[2022]38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对全省各市县(除三沙市外)共计297个社区创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工作成效开展实地评估,并按要求编制形成评估报告。
一、项目采购金额
不超过29.39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委托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实地评估及报告成果提交工作。
三、响应申报材料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承诺函。
(七)响应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八)已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九)无其它无效响应认定条件。
(十)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团队力量及人员分工安排、评估时间安排、评估方式方法、售后服务与质量保障等内容)。
(十一)近三年相关业绩案例或企业荣誉(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
(十二)项目明细报价清单。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申报材料响应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17:00前(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响应纸质材料一式叁份(另附PDF格式电子盖章版),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海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省政府办公楼二楼202室。超过申报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文件,不予接收。
附件:采购需求书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98-65338925。
海南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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