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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

  • 发布日期:2020-02-27 11:00
  • 来源:政策法规处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商务厅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全省商务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商务法律工作。一直以来,省商务厅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规范商务领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厅机关党委将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精神和厅党组学习相结合,把重要法律制度文件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一是做到每月一学,2019年全年厅党组会组织开展了10余次学习,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了领导带头学法的风气。厅党组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厅各处室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将法治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在工作推进中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执政意识。二是要求处室“跟进学”“及时学”,不仅学,还要“悟”,真正将有关法律法规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三是配合省普治办制定2019年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将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南商务法制建设重点工作融入全省工作要点,为全省商务法律工作开展提供指引。四是将法律工作经费列为部门年度专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商务法律工作的有序开展。五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省商务厅干部选拔的考核标准,并根据工作条例对近期已选拔干部法治素养进行相关评价,大力在厅内开展法治教育。
    (二)完善法治制度政策。一是为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商务建设。推动落实《海南省商务厅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2018年8月30日印发),强化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厅干部职工并带动服务对象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严格依法行政,为加快发展商务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商务领域行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如印发了《海南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指导意见》、《加快现有加油站点转型及农村偏远站点建设指导意见》、《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汽车消费政策措施》、《海南省促进消费若干意见(2019-2020年)》、《海南省新设立企业和机构小客车指标申请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营商氛围,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省商务厅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对签订重要协议、制发意见、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厅党组会、厅务会等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四是健全优质服务律师事务所名单和法律顾问机制。逐步完善法律顾问聘请制度,结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针对反走私、海事海商、合规、争议解决(诉讼)、国际贸易(世贸)、海外投资等重点领域,面向全国选聘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分类纳入厅优质服务律师事务所名单。在商务重点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督查、各类合同协议审核、行政诉讼应诉以及涉法事务咨询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促进了科学化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及时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产权保护涉及法律法规等清理工作。
    (四)加快推进法治商务人才建设。一是加强商务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和动员全厅同志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以及专业法考试,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积极派员参加省普法办举办的2019年全省普法骨干暨落实普法责任培训班,学习自贸区(港)背景下如何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如何利用微信和官网等媒体技术做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等。组织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即以“依法保护军事设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网络知识竞赛活动。三是结合海南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亟需的商务政策法规,以及商务工作实际情况,开展了5期专题讲座。其中,邀请了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理事长、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咨询委员会专家组组长王新奎同志,就围绕“加快商务领域制度创新,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主题,对海南建设自贸区(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聚焦法律制度创新进行了深入分析和阐述,在港口开放、产业定位、政策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可突破的思路和建议。
   (五)不断强化商务法治工作宣传。重点做好商务领域经营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商务领域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2019年以来,我厅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提高商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2019年共组织开展了全省商贸物流禁毒知识培训班、全省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培训会、商务部第一期外商投资管理业务培训班、优化海南口岸营商环境暨第三期“单一窗口”业务培训、服务贸易政策与发展经验等20余场法制教育活动。加强厅网站普法宣传教育专栏建设,及时发布与商务法律有关的业务政策制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等动态要闻。同时,通过微信打造线上普法平台,大力传播法治文化作品。推进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2019年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共同举办2019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倡导诚信经营助力消费升级”主题日活动。活动期间,向社会各界宣传商务领域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造诚信守法营商环境。
    (六)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我厅积极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在商务厅门户官网上和“海南商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办事服务指南、政策制度、政务服务等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634条,商务动态194条,头条新闻161条,省府要闻500条,国务院信息441条,解读政策11条,上级解读政策9条,图解政策11条,对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办件结果进行公布公示。二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2019年收到4项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厅均已答复(因系统改版“依申请公开模块”重新部署,近期技术支持单位通知模块开通后,11月20日我厅收到四条事项申请短信通知,11月25日全部反馈完毕)。三是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商务厅新闻及重大事项发布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七)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一是不断简化审批流程,按期限完成办件。厅审批办办理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提前办结率100%。梳理完成“极简审批”事项,制定完成“极简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布全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二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 号),省商务厅审批办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省行政审批系统国家基本目录和省级目录的录入工作,为下步实施全国“一网通办”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创新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目前,国际投资“单一窗口”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并上线运行,实现外商企业一次登录、单窗通办企业设立、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等业务。四是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和“不见面审批”。截至2018 年4月,省商务厅实现商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0%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有效降低了企业业务办理成本。五是成功对接商务部企业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截至目前,海南省“一张审批网”与商务部外资备案系统、国际货运代理备案系统、再生资源备案系统、再生资源备案系统成功对接,解决了企业“一事多报”的问题。六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简化审批流程,正在推动一批商务领域审批权限下放部分重点市县和重点园区,增强市县和园区活力。七是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 要求,我厅审批办认真梳理《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确保我厅审批办每项改革事项的事项表述、审批部门及层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和经营范围表述关键字段等内容无误。八是依据国务院和各省级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做好省商务厅行政审批事项与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衔接工作。九是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消单之外无证明”。十是推动省商务厅审批事项全部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
   (八)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二是建立省商务厅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做出规定。三是开通厅长信箱、网上信访渠道和12345热线,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条件,切实提高省商务厅依法决策的透明度与群众参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加强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诚信教育。为提高信用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省商务厅积极派员参加商务部于2019年9月在海口举办的全国商务信用建设培训班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班。
   (十)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有关做法经验在全国推广。2019年7月8日,根据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通报表扬海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决定对省商务厅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2019年12月2日-3日,商务部召开第八次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海南省商务厅2019年商务领域法律工作得到商务部肯定,并作为先进典型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分享海南商务法律工作经验。2019年12月13日,省司法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我厅荣获2019年省直相关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考核优秀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制度建设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核、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等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上,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商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立改废释工作,促进商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及中央12号文件精神,将理论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入脑入心。
    (二)对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指导,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经常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谋划,加强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建设,以落实海南省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为工作抓手,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商务建设推进力度。省商务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围绕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进一步加大商务法治建设推进力度,加快《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贸易条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会展业促进条例》等法规的立法研究工作。
    (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按照省商务厅权力清单、职责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核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等。
    (五)抓好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年终依法行政考核考评内容。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围绕自贸区(港)建设加强商务干部法治培训,把普法与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只、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加强对市县商务领域法治工作的指导。继续举办形式多样的市县商务普法培训工作,对市县商务法治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向市县商务部门推广使用商务标准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书。
    (七)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总体水平。继续认真做好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加强对各市县商务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办文质量,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八)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强化政府法制监督,积极执行行政复议机关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置所有行政活动于全方位监督之下,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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