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继续“以旧换新” 海南出台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方案

索引号: 分  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01-02 10:12 主题词: 文件状态:

继续“以旧换新” 海南出台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方案

12月31日,海南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显示,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继续实施家电、家装家居补贴以及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家电、家装家居补贴政策方面,2024年完成交易的订单应在2025年1月7日前开具发票,家电产品应于2月28日前完成送货安装,家装家居产品应于3月31日前完成送货安装。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相关政策文件发布之日期间,家电、家装家居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消费者享受补贴操作方式与2024年一致,参与补贴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在消费购物交易结算后3天内开具订单发票。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求执行,开始申报时间、申报途径待国家出台政策后明确。


汽车置换更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申报流程等均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个人消费者取得相关申报材料日期及补贴申报截止日期均相应顺延30天。2025年2月1日起,按照2025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



转载来源:南海网

转载时间:2025年1月2日

转载链接:https://www.hinews.cn/news/system/2024/12/31/033248078.shtml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商务厅

运维单位:海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57 琼ICP备180023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