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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 发布日期:2025-07-23 16:13
  • 来源:国新办

1、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税收政策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7月2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牵头制定了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的税收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届时现有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这样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制度体系将基本确立。


封关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还有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一线”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的货物,可免征进口税收。“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在免进口税收条件下进行流通。对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生产的货物,在加工增值达到或者超过30%时,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与封关运作前的政策相比,有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是“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全岛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这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所以大家可以看出,这个显著提高了开放的范围和水平。


二是享惠主体范围也明显扩大。目前,进口“零关税”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是政策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这对于延伸岛内的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总的看,上述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生产成本,也将激发市场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后续,财政部将持续跟踪了解有关政策实施情况,特别是市场主体的获得感,适时优化调整政策内容,也将和海南省政府一起为市场主体增进服务。同时我们也将加强管理,不断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包括提升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新成效。


2、《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将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7月2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在我国现行货物贸易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作出了全新探索。可以说,《清单》是支持海南自贸港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这里我想从透明度和开放度两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一方面,《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管理的透明度。《清单》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物品范围,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


另一方面,《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的开放度。《清单》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守牢生态环保底线等前提下,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放宽了对部分进口货物的管理措施,简而言之就是放宽限制、扩大开放试点。对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取消了进口许可证管理,覆盖约80%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同时,在现行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该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


3、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做了哪些调整和优化?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7月2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和海南省,对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作了进一步的优化完善,制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优化。


一是放宽企业享惠门槛,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


二是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在此前仅允许保税货物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零关税”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三是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企业就更容易达到30%的增值率。


四是扩大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对于保税货物经过上下游不同企业加工制造产生增值的,增值部分可以累计计算,鼓励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


4、封关后海关将采取哪些放宽贸易管理措施?


王令浚表示,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和系列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了全岛封关后,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海关监管要求,为实施安全高效精准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总的原则是,“一线”放开什么,“二线”就管住什么,做到既精准管住,又高效便捷。具体有这么两个方面:


“一线”进口方面,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南自由贸易港径予放行,径予放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的对进口货物的通关便利化政策。除依法需要检验检疫或者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外,海关将对进口“零关税”货物、保税货物等按规定实施径予放行。2020年6月,该政策率先在洋浦保税港区开展试点,并逐步扩大到海口综保区、海口空港综保区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极大提升了通关时效,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封关后,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域范围内实施径予放行。


“二线”出岛方面,突出智能高效监管。首先,在“二线口岸”设置海关监管通道和非海关监管通道。海关在海关监管通道对“零关税”货物、享受加工增值政策的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的货物,这三类货物实行管理,其他国内流通货物经非海关监管通道通行,由海南省按现行国内流通规定管理,最大程度便利海南与内地贸易往来。其次,对这三类货物海关创新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企业可先办理货物“二线”出岛手续,后续再集中办理报关申报手续,有效提高通关效率。此外,为进一步简化“二线”出岛申报手续,海关大幅压缩“二线”出岛申报项目,需企业申报的报关单项目,从105项压缩至42项。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根据全岛封关运作情况和海南的实际需要,持续完善与全岛封关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助力海南制度型开放,赋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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