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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18 15:06
  • 来源:电商处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

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商务厅、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3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现下达你单位(市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科目、金额见附件1。

请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琼商电〔2022〕21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于收到指标文件的30日内参照中央下达的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细化完善绩效目标表并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参考)

(此件主动公开)

1

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市县)

收入科目

支出功能科目

支出经济科目

金额

备注

一、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小计

7200

1

省商务厅

2160299-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

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720

2

琼海市

1100316-商业服务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300316-商业服务业等

专项转移支付

1445

3

文昌市

862

4

万宁市

622

5

乐东县

596

6

昌江县

732

7

临高县

855

8

陵水县

778

9

保亭县

590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小计

0

1

万宁市

1100316-商业服务类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300316-商业服务业等

专项转移支付

-500

从琼财旅〔2021〕

472号调剂

2

澄迈县

500

合计

7200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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