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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18 08:42
  • 来源:电商处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要求,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4月16日


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文件精神,在前期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经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商业概况


    1.基本省情


海南省位于祖国最南端的一个省份,全省陆地(主要包括海南岛和西沙、中沙、南沙群岛)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1944公里,有大小港湾68个。海南拥有特殊的区位优势,北以琼州海峡与广东省划界,其他三面隔海,与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为邻,是往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海上要冲,也是连接东北亚和东南亚的区域中心。2018年4月13日,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提出新的三大目标:海南要建设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新时代中国改革的示范和展示中国风范的靓丽名片。

全省有海口(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三亚(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儋州(含洋浦)、琼海、屯昌、琼中、定安、五指山、文昌、临高、白沙、昌江、陵水、万宁、保亭、乐东、东方、澄迈等县、县级市(区)、不设区的市共24个,共195个镇,2560个行政村,截至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1012万人。海南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地理特征,是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也是县域商业全域建设的最佳试验田。

近年来,海南省经济总量不断增长,2021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475.20亿元,比上年增11.2%。2021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97.62亿元,比上年增长26.5%。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2124.81亿元,增长26.8%;乡村零售额372.81亿元,增长24.8%。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212.70亿元,增长24.9%;餐饮收入284.92亿元,增长40.5%。

2.前期商业摸底情况概述

根据我省海口、三亚、儋州等3个地级市商业设施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特将海口、三亚辖区内的区,儋州市(不设区的市)整体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范围,以便更好的承载众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为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奠定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充分发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基础性支撑作用,促使新型商业业态不断拓展,我省严格按照“三个全覆盖、七个约束性指标”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摸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1)全省县(市)商业类型概况。我省纳入县域商业体系支持范围的共有24个县(市、区),经与有关文件认真对比,其中未达基本型县(市)3个、基本型县(市)11个、增强型县(市)5个、提升型县(市)5个,分别占比12.5%、45.84%、20.83%和20.83%。

(2)商业设施方面。当前我省各县(市、区)共有县级综合商业中心58个,未达基本型、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占比分别为13.79%、41.38%、31.03%和13.79%,100%县域至少有1个县级商业中心。乡镇商贸中心114个,未达基本型占34.21%、基本型47.37%、增强型11.40%、提升型7.02%,主要集聚业态为农贸市场为中心。村级便民商店8459家,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以上。

(3)物流体系建设方面。全省现有道路货运经营业主13247家,各类运输车辆31064辆,快递从业人员超过16000人,2021年1-12月,全省快递业务处理量累计完成万8.2亿件,其中: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寄量累计完成1.45亿件,投递量累计完成6.75亿件。全省现有县(市、区)级物流配送中心14个,未达基本型、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占比分别为14.29%、50%、28.57%和7.14%,100%县域至少有1个县(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同时全省共有577个乡镇物流配送中心,整体共同配送率达52.17%,60%以上县域实现县到村包裹2日达。

(4)农(集)贸市场建设方面。全省现有农贸市场509个,国有型、集体性(含混合性)、私有型占比分别为48.21%、7.94%和43.85%,按照城乡分布来看,主城区142家,乡镇367家,整体来看,总摊位共67421个,当前我省各县(市)95%以上乡镇至少有1个农贸市场或集市。

(5)商贸龙头企业培育方面。全省现有批发型、零售型、生活服务类等1501家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其中批发型625家、零售型434家、生活服务类(餐饮、住宿、酒店等)442家,全省共有58家企业符合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标准,95.8%县(市、区)至少有1家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全省共有连锁经营企业24家,其中自建物流的企业6家。

(6)农产品商品化情况。我省是重要的冬季瓜菜生产基地,是全国人民的菜篮子。近年来,我省引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落地建设,扶持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26家,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家,2021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能225.5万吨,同比增长1.2%。省级农产品商品化率超20%。全省共有冷链物流企业635家,全省建成商业冷库、田头预冷库容量约162万m³。其中,5000m³以上冷库容量约占冷库总容量的92.2%。

(7)进出口贸易额方面。2021年,海南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476.8亿元,比2020年增长57.7%,增速较全国快36.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三位。其中,出口332.6亿元,增长20.1%;进口1144.2亿元,增长73.6%。与2019年相比,全省外贸进出口增长了63%。

(8)乡村旅游方面。疫情对海南旅游业冲击较大,但各市县防疫与生产并重,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逐渐恢复并保持较快增长。2021年,173家椰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游客851.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2.4%。乡村休闲农业实现营业收入25.83亿元,比上年增长7.59%。接待1250.8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32%。举办相关节庆活动154次,比上年增长175%。带动农户60608户,比上年增长15.37%。从业人员人均工资3.79万元,比上年增长18.81%。

海南省基本情况数据汇总表

基本省情

面积(万平方公里)

3.39

常住人口(万人)

1012

乡镇数量(个)

195

行政村数量(个)

2560

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475.20

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及增速(%)

2497.

62,26.5%

县(市)商业类型

未达基本型县(市)数量(个)

3

未达基本型县(市)占比(%)

12.5%

基本型县(市)数量(个)

11

基本型县(市)占比(%)

45.84%

增强型县(市)数量(个)

5

增强型县(市)占比(%)

20.83%

提升型县(市)数量(个)

5

提升型县(市)占比(%)

20.83%

县(市)域综合商贸综合服务中心

总数量(个)

58

覆盖率(%)

100%

未达基本型数量(个)

8

未达基本型占比(%)

13.79%

基本型数量(个)

24

基本型占比(%)

41.38%

增强型数量(个)

18

增强型占比(%)

31.03%

提升型数量(个)

8

提升型占比(%)

13.79%

乡镇商贸

中心

总数量(个)

114

覆盖率(%)

58.46

未达基本型数量(个)

39

未达基本型占比(%)

34.21%

基本型数量(个)

54

基本型占比(%)

47.37%

增强型数量(个)

13

增强型占比(%)

11.40%

提升型数量(个)

8

提升型占比(%)

7.02%

村级便民商店

总数量(个)

8459

覆盖率(%)

100%

物流体系

货运经营业主(家)

13247

快递从业人员数量

(万人)

1.6

2021年快递上行量(亿件)

1.45

2021年快递下行量

(亿件)

6.75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量(家)

24

覆盖率(%)

100%

未达基本型数量(个)

2

未达基本型占比(%)

14.29%

基本型数量(个)

7

基本型占比(%)

50%

增强型数量(个)

4

增强型占比(%)

28.57%

提升型数量(个)

1

提升型占比(%)

7.14%

乡镇物流配送中心数量(个)

577

共同配送率(%)

52.17

乡镇农(集)贸市场

总数量(个)

509

覆盖率(%)

100%

国有型数量(个)

245

国有型占比(%)

48.21%

集体型(含混合型)数量(个)

40

集体型占比(%)

7.94%

私有型数量(个)

224

私有型占比(%)

43.85%

摊位数量(个)

67421

龙头商贸流通企业

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总数量(家)

58

覆盖县(市)数

≥1家)

24

规模以上批发型数量(家)

625

占比(%)

41.64%

规模以上零售型(家)

434

占比(%)

28.91%

规模以上生活服务型(家)

442

占比(%)

29.45

农产品商品化

覆盖县(市)数

≥1家)

24

农产品加工产能(万吨)

225.5

冷链物流企业(家)

635

冷库库容(万

162

进出口贸易额

2021年全省进出口额

(亿元)

1476.8

增长率(%)

57.7%

2021年全省进口额

(亿元)

1144.2

2021年全省出口额

(亿元)

332.6

乡村旅游

2021年营业收入(亿元)

25.83

接待人次(万人)

1250.88

节庆活动数量(次)

154

从业人员人均工资(万元)

3.79


    (二)前期工作进展

    1.县域商业组织实施情况


2022年5月份,海南省商务厅会同中共海南省委农办、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旅文厅等21个部门印发了《海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围绕一个总体目标、提出“健全流通网络”、“培育市场主体”、“开发产品资源”、“培育流通新业态”、“补齐物流短板”、“改善消费环境”等七大工作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

同时,海南省商务厅深入到各县区查看集贸市场、电商平台、内外贸企业、冷链物流项目等,采取汇报座谈、现场调查、重点探讨、查找数据、定性定量分析等多种形式,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了我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现状,对全省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形势、思路方向、重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分解、落实好“十四五”期间各单位、乡镇的任务目标,同时将商业体系建设纳入全省乡村振兴考核体系,研究出台了相关支持文件,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2.前期建设情况及取得成效

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形成。全省共有县域商业网点58个,经营业态涉及综合百货、大型卖场、连锁超市、专业商场等。在重点乡镇建设以直营超市、农贸市场为主体的商贸中心114处,覆盖率达58.46%。全省共有交易市场576家,其中综合市场22家,农副产品市场452家,工业消费品市场85家,生产资料市场17家。交易额亿元规模以上企业7家。我省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形成,基本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农村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农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消费比例和总量不断增大,“农超对接”惠农成效显著。

消费规模日渐扩大。为推动全省消费升温,我省创新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持续开展让利大促销活动,促进人流、物流、商流和信息流的互融,夜市经济持续火爆,直播带货热度不减,线上销售增长加快,组织开展各类特色农产品展销和助农消费,聚集多方效应加速消费发展。2021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97.62亿元,比上年增长26.5%。

电子商务蓬勃发展。2021年,全省电商交易额2,646.08亿元,同比增长15.60%;农村网络零售额130.05亿元,同比增长29.8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52.35亿元,同比增长31.85%。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成为海南省电商发展新的增长点。全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有14个,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4个(其中电商产业孵化园14家,入驻企业1000多家),乡镇电商服务站81个、村级电商服务点620个,截至2021年12月底,海南网商总数共计249871家。此外,海南电商带动就业人数72.84万人,其中直接带动34.45万人,间接带动38.39万人。

物流快递快速增长。全省现有27个快递品牌,法人快递企业75家,快递分支机构507个,邮政普遍服务网点435个,全省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超16000名,行政村直接通邮率达100%,“快递进村”覆盖率达97%,县域基本实现了行政村直接通邮;全省共有货运公司13247家,2021年海南省邮政公司进出口包裹快递量累计为10215万件,其中:出口量为1896万件,进口量为8319万件。

3.当前主要短板和存在问题

    (1)县(市、区)商业布局不尽合理。我省与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市县比较起来,整体实力较弱,省内各市县发展也存在严重不平衡情况。一是地区生产总值不平衡。2021年,全省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最大的龙华区为710亿元,最小的五指山市为36.76亿元,前者是后者的19.31倍。二是我省县域的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等南北两个城市,其它市县建设较慢,多数商业设施结构简陋,功能不齐,配套不全等情况,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与集聚优势,商业布局和商业基础设施需进一步提升。


    (2)物流覆盖率、共配率需提升。我省县、镇、乡三级物流体系仍然不够完善,尤其集中在镇、乡两级物流配送方面,我省24个县(市、区),能够实现县、镇、乡三级物流配送、城市共同配送的县域不到20%,有的市县采取购买第三方物流车辆方式进行电商快递“最后一公里”配送,但部分市县仅实现配送到乡镇,仍未实现配送到村,此种现象在万宁、昌江、五指山、澄迈、临高、乐东、白沙、琼中等市县普遍存在,一定程度造成农村电商“买贵卖难”问题;另外,农村冷链综合储运能力脆弱,已严重制约生鲜电商发展。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各邮政企业之间协同存在一定难度,导致在共同配送等环节存在短板,整体进展缓慢。


    (3)商贸流通企业总量不足。据统计,我省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只有625家,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零售企业只有434家,年销售额200万以上的餐饮、住宿等服务企业只有442家。从总体数量和企业品牌来分析,与内陆发达省区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4)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略不足。在产品问题,我省农产品主要是芒果、荔枝、哈密瓜、火龙果等品类,产品单一,且生产存在小生产大市场的情况,相比工业生产,存在盲目化、低端化等问题,产品数量不成规模,很难通过电商持续运作而获利。在物流问题,我省典型的岛屿型经济,物流成本较高,平均每单邮资据全国前列,使农产品的价格优势不明显;此外,生鲜农产品销售所需的冷链物流基础较差,也制约了我省农村产品的上行。同时,我省“三品一标”和地理标志产品数量较少,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5)县域生活服务供给质量需提升。我省邮政、供销、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还处在各自为战的阶段,未进行有效的整合各方资源,还需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综合性服务能力。同时,县域的主要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主要依靠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服务同质化、且平台服务费较高等原因,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使用成本较高。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标准,根据省市发展规划及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安排市级配套资金、出台配套政策引导、市场化推动等多种方式推动海南商业体系建设。从2022年开始,分年度按计划,逐步建立完善省级统筹、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

——网点布局合理。适应农村居民分层分类消费需求,推动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和村级便民商店,到2025年,全省通过新建或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0个、乡镇商贸中心150个、面积30㎡以上村级便民商店达2650个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有便民商店,高中低搭配、县乡村联动、衔接互补的县域商业网点布局。

——功能业态完备。顺应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趋势,以县镇为重点,提升环境设施和服务功能,引导商旅文体业态集聚,带动县域消费升级。丰富乡村消费市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服务和消费需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逐步实现农村商业功能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发展。到202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额达3700亿以上,年均增速10.5%。

——市场主体多元。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变,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新型农业经菅主体等对接,提供物流、营销、信息、金融等集成服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到2025年,培育一批县域商贸流通标杆县,新增40家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在保供稳价、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双向物流畅通。将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与农村电商、农村消费结合起来,加强物流资源整合,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高乡村快递通达率,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连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物流共配率达50%,基本实现乡乡有快递服务网点、村村有寄递服务,行政村快递通达率达到100%。

——消费安全便利。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围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紧町薄弱环节,加强农村流动经营场所秩序规范。到2025年,推动县域消费环境实现较大改观。

(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

到2025年,全省整体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等全面提升,实现全省共有基本型县(市、区)8个,增强型县(市、区)6个,提升型县(市、区)10个,三者分别占比33.33%、25%、41.67%。

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

指标类型

2021 年底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约束指标

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数量58个、覆盖率100%

5个,覆盖率100%

2个,

覆盖率100%

2个,覆盖率100%

2个,覆盖率100%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量14个、覆盖率58.33%

新建1个,改造2个

新建2个,改造5个

新建2个,改造5个

改造1个

乡镇商贸中心数量114个、覆盖率58.16%

新建2个

新建5个

新建3个

新建2个

村级便民商店数量8459个、覆盖率70%

100个,覆盖率80%

100个,覆盖率100%

0个,覆盖率100%

0个,覆盖率100%

全省行政村2560个,快递覆盖2480个,覆盖率97%

50个,覆盖率98%

30个,覆盖率100%

0个,覆盖率100%

0个,覆盖率100%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10%

15%

17%

18%

20%

自选指标

培育龙头流通企业数量58

增长10家

增长10家

增长10家

增长10家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97.62亿元、增速26.5%

增长10.5%

增长10.5%

增长10.5%

增长10.5%

乡镇农(集)贸市场数量504

改造5家

改造5家

改造10家

改造1家

建设类型

基本型数量、占比

2021 年底数:11个

2025 年目标:实现基本型全覆盖

增强型数量、占比

2021 年底数:5

2025 年目标:10

提升型数量、占比

2021 年底数:5

2025 年目标:11

实现提升型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完善县域商业设施


将县城打造成为县域消费升级的“排头兵”,支持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商超等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升级,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发展思路,合理布局商贸、文体、娱乐、餐饮、酒店、健身、教育、亲子等生活性服务业态,提升同城配送、金融、停车、加油等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产、城、人”之间的紧密联系,打造核心商圈、15分钟生活圈,积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让县域内城乡居民不出县,就能满足绝大部分的消费需求。到2025年,全省24个县(市、区)实现县城商贸中心100%覆盖。

重点工作 1:改造提升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类型

功能

面积

设施设备

基本型

1.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

家居、小家电、小百货商品零售,

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2.提供提供餐饮、维修、美容美

发等生活服务。

3.对城区和一定范围的乡镇村提

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经营面积到

10000-20000 左右。

1.生鲜、日用百货、餐饮等分区经营,自营类商品实行统一结算。

2.设置仓储、停车场等设施,配备送车辆、人员等,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提升型

1.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2.提供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

3.对城区和一定范围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5.提供娱乐、休闲、亲子、健身、教育、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拓展空间载体,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县域商业集聚区(微商圈)

6.提供本地特色商品体验,打造区域优势供应链品牌。

7.提供品牌服饰、大家电、家居建材等商品零售,满足县域居民高档、品牌消费需求。

8.发展品牌直营连锁、直播网购、美容美妆、文化创意、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增强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消费场景,建设县域商业新地标。

经营面积一般在30000以上。

1.生鲜、日用百货、餐饮等分区经营,自营类商品实行统一结算。

2.设置仓储、停车场等设施,配备配送车辆、人员等。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3.配备与娱乐、休闲、亲子功能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4.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自助收银、线上商城、手机智能导购,拓展线上线下消费场景,以及食品加工、冷链等设施设备。

增强型

除具备上述功能外,同时具备以 下功能: 1.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 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 民大件消费需求。

2.提供娱乐、休闲、亲子、健身、 教育、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 务,拓展空间载体,打造多功能、 多业态、复合型的县域商业集聚 区(微商圈)。

3.提供本地特色商品体验,打造 区域优势供应链品牌。

经营面积一般

20000-30000

左右。

除配备上述设施设备外,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与娱

乐、休闲、亲子功能等相

适应的设施设备。




    2.升级改造乡镇商业设施


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域商业中心优势,引导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新建改造一批区域性商贸中心、超市、餐饮等服务网点,改善乡镇集贸市场面貌,优化生活服务业供给,拓展丰富电子产品和家电销售、洗衣维修、快递收发、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满足农村扩容提质消费需求,提高便民服务能力。到2025年,乡镇商贸中心实现全覆盖。

重点工作 2: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类型

功能

面积

设施设备

基本型

1.提供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

2.提供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

3.乡镇商贸中心具有业态显著集聚特点的商业形态,不包括步行街、商业地产形态

经营面积(单体商超形态,其他可根据实际确定)一般在500-1000左右,偏远、人口稀少的乡镇可适度降低标准

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备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増强型

除具备上述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提供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商品销售

2.提供维修、洗衣、修鞋、快递收发、农产品收购等便民服务

经营面积一般在1000-1500左右。

除配备上述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

提升型

除具备上述两类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具备休闲、娱乐、亲子、健身、生活服务等功能

2.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农具等销售和基本技术服务.

3.具备简易仓储配送功能,为一定范围内村级商店、农户等提供小批量商品配送服务。

4.发布线上线下生活服务信息

经营面积一般在1500以上。

除配备上述两类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基本分拣配送设施、线上线下购物等相关设备.建有固定停车场。




    3.规范升级村级商业设施


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和大型商贸企业供应链下沉县域,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新建改造一批村级连锁商店,加强对夫妻店、小卖部等村级现有商业网点的标准化改造,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丰富农村商业网点商品供应品类,提升商品品质,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到2025年,全省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100%覆盖。

点工作3: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类型

功能

规模

设施设备

基本型

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零售,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等服务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帮助农民获取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经营面积一般不低于30,偏远、人口稀少的村庄可适度降低标准。

商品单品(SKU)不低于100种。

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售货方式。

悬挂醒目牌匾标识,店铺整洁,货物开架陈列。商品明码标价,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符合经营、住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増强型

除上述功能,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提供水电、宽带、生活缴费、复印等服务2.提供农产品需求、劳务、房屋等中介信息服务,以及农业生产、信息化等生产技能提升服务

3.提供简易农资农具等销售

经营面积一般在30-100左右。

商品单品数量(SKU)不低于300种。主要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50%

除上述设施设备外,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生活缴费、复印机、农资存放等设备,接入互联网和相关涉农服务资源。

提升型

除具备上述两类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采取直营、加盟等连锁经营模式。

2.提供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

3.提供小批量农产品、手工制品等的上行服务,包括包装、代销、快递代发等增值服务

1.经营面积一般在100以上。

2.商品单品(SKU)不低于500种。

3.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70%

除上述两类设施设备外,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与连锁经营、小额存取等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ATM机等设施设备

提供农产品上行服务的村级便利商店,可配备真空包装机、冷柜、简易直播设备等。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4.推动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网点共建共享


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现有商贸配送、公共仓储、邮政寄递等设施重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集聚,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支持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等站点共建、服务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鼓励农村超市、便利店、夫妻店等发展电子商务、邮件快件代收代投等便民服务,打通农村网购“最后一公里”。

(1)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综合考虑各县商贸经济、人口规模、选址布局等因素,一是建设或改造1个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融合客货邮快协同发展,完善仓储、分拣、配送、包装、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引入零担专线、城乡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等经营业态,整合县域快递、物流、商贸等资源,实现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信息共享,提升物流集散中心服务功能、辐射能力,打造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核心枢纽。二是制定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规范,合理规划配送线路,规范制度上墙、规划上墙、价格上墙。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20%以上。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3日。

(2)改造升级乡镇物流站点。整合乡镇电商服务站点、连锁商超、乡镇商贸中心等现有资源,升级改造乡镇物流网点站点布局,实现乡镇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完善仓储、分拣、配送、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升级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提升物流运营和服务水平,乡镇物流站点具备物流中转服务能力,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下乡,彻底解决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同时,鼓励客货邮快融合协同发展,实现从县到村“次日达”。

(3)构建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产业集聚、农产品生产基地等位置建设或改造一批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配套相关设施设备,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商+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模式,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冷链物流的高效对接,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加快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发展冷链运输和低温销售,建立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冷链物流体系。

(4)改造村级物流网点支持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等开展站点共建、服务共享,鼓励末端物流网点与农村超市、便利店、夫妻店等发展电子商务、快递收发、便民服务、金融服务等,实现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一网多用。

5.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

鼓励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统仓共配。鼓励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发展智慧物流、众包物流、客货邮快融合等多种物流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运力资源,提升物流配送能力。至2025年,实现市县、乡镇的商贸物流服务站全覆盖,并结合电商物流与三级物流体系,发展共同配送,县域共同配送率达30%。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6.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

一是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在人口密度大、消费市场发达、特色农产业集聚的区域布局前置仓或物流仓储库,前置仓和物流仓储库地点优先考虑乡镇物流配送站点、乡镇商贸中心,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让农民能够在家门口买到好产品、新产品。二是鼓励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市镇为重点,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个品牌连锁店,促进市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

7.搭建联合采购平台

引导商贸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整合优势资源组建联合采购平台,与县(市)联合采购平台建立链接,为城乡居民提供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建立市场化合作关系,整合县域采购需求,联通上游生产商、下游供应商和零售网点,整合上架各类消费商品,集聚品牌资源,降低采购成本,为县域居民提供质美价优的新产品、好产品。同时,加强大数据分析,引导和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增加适合农村市场的优质商品和服务。到2025年,县域上下行双向通道基本打通,县域消费渠道增多,消费水平普遍提升。

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8.完善农产品产后商品化设施设备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立足县域产业优势,在产地就近改造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农产品产地供应链服务中心、产地仓等,完善农产品产后商品化设施设备,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9.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一是结合县域旅游、文化、特色产业、展会等资源,举办对接会、洽谈会、展示会、采购会等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加强与市内外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产销一体,建立产销对接长效稳定对接关系。二是融合线上线下渠道,大力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鼓励运用抖音、快手、头条等新媒体销售农产品,重构传统批发零售渠道,培育优质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探索设立优质特色农产品体验直销中心,探索创新农产品优质优价销售新模式。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0.丰富农村生活服务供给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综合性服务,实施消费助农计划,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培养新型消费选项,鼓励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定制消费等新业态更好融入农村市场。鼓励农村商业企业、零售网点与品牌生产厂商合作,加大耐用消费品投放,加强售后维修网点建设,提高村镇生活服务供给和服务质量。

11.发展农文旅新模式

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畜业、乡村旅游、民族文化等跨界融合,持续探索“旅游+”农文旅融合新模式,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优势,整合医疗、会展、海洋等特色资源,打造一批兼具“国际范”与“田园风”的精品美丽乡村集群,发展乡村民宿、休闲旅游、自驾车旅游等,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四、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

(一)资金安排

县域商业项目设施设备购置申请补贴资金为3.71亿元,经测算,各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如下:

中央资金和配套资金安排使用计划表

序号

支持方向

资金安排(亿元)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

中央资金

1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0.15

0.41

0.24

0.17

2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0.08

0.41

0.19

0.20

3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0.07

0.26

0.16

0.14

4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0.1

0.56

0.16

0.21

5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0

0.11

0.08

0.01

合计

0.40

1.75

0.83

0.73

以上资金安排为规划,2023-2025年资金根据2022年项目建设成效和国家相关文件统筹调整


    (二)项目计划

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果,我省组织专门的项目研讨会,与相关单位、企业共同探讨征集相关项目,并根据有关标准,严格进行项目初审,最终结合海南实际梳理出相应的项目清单(详见附表1)。项目清单经报上级部门审核确定后,我省后续将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落实责任单位、考核安排、实施目标等内容,督促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逐步推动海南商业体系建立健全。

2022年支持18个项目,其中补齐县域基础短板方向5个,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4个,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2个,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7个,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0个,其中前2个支持方向占比50%。

2023年预计支持94个项目,其中补齐县域基础短板方向26个,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20个,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15个,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28个,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5个,其中前2个支持方向占比48.94%。

2024年预计支持42个项目,其中补齐县域基础短板方向12个,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10个,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6个,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9个,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5个,其中前2个支持方向占比52.38%。

2025年预计支持30个项目,其中补齐县域基础短板方向8个,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7个,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3个,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11个,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1个,其中前2个支持方向占比50%。

五、推进步骤

根据国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重点建设、分步推进、巩固提升的要求完成试点任务。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2年4月)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制定海南商业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开展筹备、宣传和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二)完善工作方案(2022年52022年6月)

按照“主城功能拓展区”的城市功能定位,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进一步规划建设商业体系。围绕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5个方面完善我省县域商业工作方案。

(三)重点推进阶段(2022年6月20246月)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按照方案工作任务要求,通过改造提升县域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县域商贸服务中心等健全商业流通网络。以数字化、连锁化、培育农村商业带头人等措施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增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能力,推动电子商务、物流资源整合、乡村快递末端发展和市域物流中心枢纽及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支持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变。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72025年12月)

在完善城市商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海南省商业消费市场,开发更多消费品,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提升海南省商务服务功能,加强市场质量安全,强化市场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商贸诚信体系建设。总结体系建设成功经验,不断补齐短板,多领域进行复制推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保障机制

    (一)项目管理制度

1.项目入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级政府向社会公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5个方面,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支持比例、承担的社会责任及承办企业的条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后建立年度项目库。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库进行评估,确定最终年度省级项目库。承办企业项目建设方案须报政府批准,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后组织实施。为保证承办企业信守承诺,履行契约,并签订建设运营协议,保证高效运营和优质服务。

2.项目管理。各县(市、区)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安排,经当地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上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在项目实时地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方案》公示后不得擅自更改。因需要增加或更换项目承建企业、创新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或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方案的,须按相关规定,说明变更理由,履行变更程序,报省级相关部门。

3.检查验收。各县(市、区)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财政、审计、商务等部门督促承办企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时限、内容、投资额度落实项目建设。并加强对项目跟踪检查,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承办企业项目完成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分期分批对项目及时进行审核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由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拨付项目承办单位。并对相关工作文件、审核文件、票据等进行妥善保管并存档。

4.资金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文件要求使用,不得违规使用,对于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日常监督机制

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标准体系,邀请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日常跟踪评估,严格执行项目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项目建设进度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按计划使用。建立省、县(市、区)协同监管机制,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保值保量按期完成。

(三)信息公开机制

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政策措施,县(市、区)政府网站设置公开专栏情况,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开征集、入库、审计验收等进行公开公示。凡是接受中央财政奖补的各市县政府和企业,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并进行实时共享。

附件:2022年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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