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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01 12:31
  • 来源:电商处

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以及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加快推进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就建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原则


落实“省商务厅统筹、设区市督导、市县(含区,下同)抓落实”的总要求,按照“权责对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奖优罚劣导向,建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项目履约、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督导市县加快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资金拨付。


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省市县三级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省商务厅每半年至少对各市县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对全省所有项目的现场检查比例不低于50%。设区市商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对全市所有项目的现场检查比例不低于80%。市县区商务部门每个月至少对所有项目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各市县区要创造条件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理咨询等机构,参与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


三、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方案。检查市县是否开展商业现状的摸底,是否印发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工作要求,是否科学合理、目标明确(是否明确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是否按工作方案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进项目建设。


(二)项目申报。检查是否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是否通过公平、公正、公开方式,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项目征集、推荐工作。确定支持项目是否开展必要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核或专家评审等程序。是否对支持项目核实重复申报情况,是否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管理。检查是否建立项目储备、项目管理等相关制度并落实;是否与支持项目承办单位签订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额、绩效等内容;是否完善项目检查相关工作台账;是否对项目建设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进行有效整改。


(四)项目验收。检查是否按要求对建成项目进行验收,是否对项目建设投资的协议、发票、转证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和实物进行审核。


(五)资金使用。检查是否对项目资金使用、拨付进行有效管理,项目通过验收复核后是否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是否对中央财政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


(六)工作成效。检查各市县区建设周期内,“七项约束性指标”是否完成,形成的成效、典型案例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


(一)海南省商务厅


1.采取派出督查指导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召开会议、现场观摩交流等方式,开展对县域商业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


2.实施全程监管。加强事前监管,严格项目申报、遴选程序和要求;加强事中监管,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市县月报告制度,定期跟踪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各市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事后监管,将日常监管结果作为绩效评价、资金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3.强化问题跟踪。强化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确保监督发现问题逐一销号。


(二)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1.制定日常监管方案,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建立自查自纠和实施项目、资金管理等监管工作台账。


2.按照监管频次的要求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资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第一时间向省商务厅及相关部门报告。


3.对日常监督以及各级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有效整改,及时报送整改结果。


五、压紧压实监督检查责任


(一)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避免项目一定了之、资金一拨了之等失察失管和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抓细县域商业建设统筹管理,着力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努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绩效评价和整体验收。


(三)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日常监管管理“查漏补缺”作用,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为抓手,及时纠偏工作,确保县域商业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六、监督检查成果运用


(一)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省商务厅将根据现场检查,各市县报送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材料,定期编印工作通报,印送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各市县要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验收,以及按时报送有关表格、典型经验等情况将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


(三)对工作推进不力、未能达到工作要求的市县,省商务厅将启动约谈提醒机制,并将约谈情况通报各市县人民政府。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10月31日


(联系人:周海兰,联系电话:653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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