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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知识问答系列十二】在关于海关程序便利化方面,RCEP协定相较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哪些新的内容?

  • 发布日期:2022-06-09 16:43
  • 来源:法规处
    68、在关于海关程序便利化方面,RCEP协定相较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哪些新的内容?

  RCEP协定中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章节中包含高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增强条款,包括:对税则归类、原产地以及海关估价的预裁定;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者(授权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过境手续和程序有关的便利措施;用于海关监管和通关后审核的风险管理办法等。

    69、RCEP协定中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章节主要内容是什么?

  “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是RCEP中程序性和实操性较强的一章内容,适用于缔约国之间的货物贸易以及出入缔约国之间的运输工具。该章内容的重点在于要求缔约国简化海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为缔约国的贸易主体提供更高程度的便利,但并不减损缔约国海关对进出口实施适度监管的权力。该章共二十一个条文,基本承袭了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内容,个别条款的开放程度以及给予贸易主体的便利化程度高于《贸易便利化协定》。

    70、装运前检验(Pre-shipment Inspection)是指什么?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装运前检验是指在进口商品运往中国境内之前,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以及装运前检验规程等要求,由装运前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验、监装和施加封识,然后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的行为。

    71、RCEP协定中对装运前检验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RCEP协定条款的第四章第八条是装运前检验条款。具体为(一)每一缔约方不得要求使用与税则归类和海关估价相关的装运前检验。(二)在不损害任何缔约方使用第一款未涵盖的其它类型的装运前检验权利的前提下,鼓励每一缔约方对装运前检验的使用不再采用或适用新的要求。(三)第二款所提及的装运前检验,涵盖在《装运前检验协定》中,并且不排除以卫生和植物卫生为目的的装运前检验。 

    72、RCEP协定中对因商品归类或海关估价目的进行装运前检验的禁止,是否减损了成员国政府为其它目的而向贸易主体施加装运前检验义务的权力?

  对因商品归类或海关估价目的进行装运前检验的禁止,并不减损成员国政府为其它目的而向贸易主体施加装运前检验义务的权力。虽然RCEP鼓励缔约方对装运前检验的使用不再采用或适用新的要求,但是并不禁止缔约方出于环保、卫生、防疫等目的对其它成员国的拟进口商品新增装运前检验的强制要求,并将相关检验证书作为进口报关的必备文件。

    73、抵达前处理(Pre-arrival Processing)是指什么?

  抵达前处理就是要求缔约国海关允许贸易主体提前报关并在货物抵达前处理相关报关信息,在我国主要体现为提前申报制度, 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74、RCEP协定中对抵达前处理(Pre-arrival Processing)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RCEP协定中对抵达前处理的规定有两条,一是每一缔约方应当采取或设立程序,允许提交货物进口所需的文件和其它信息, 以便在货物抵达前开始处理, 从而在货物抵达时加快放行。二是每一缔约方应当在适当的情况下,规定以电子格式预先提交第一款所提及的文件和其它信息,以便在货物抵达前处理此类文件。

    75、抵达前处理制度即提前申报制度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在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已确定无误的情况下, 经批准的企业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提前申报制度将海关单证审核和海关税费征收程序前臵,从而在货物抵达时缩短通关时间、加快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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