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指引,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海南省商务厅对原《海南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海南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琼商法规〔2022〕13号)进行了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海南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5年版)》《海南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提意见请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属单位意见的,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属个人意见的,请署个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信函: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227室,邮编:571100
2.电子邮箱:hnswtfgc@163.com
3.联系人:李女士,0898-65342723,15501837380
附件1:《海南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5年版)》《海南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商务厅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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