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分  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2-03-29 17:05 文 号: 发布日期:2012-03-29 17:05 主题词: 文件状态:

海南省商务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将2011年海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上,请审阅。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11日至201112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海南省商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二楼,邮编:570203,联系电话:65314336,联系人:肖文靖)。 

  一、概述 

  2011年本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落实省政府和商务部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强化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全面获取政府信息。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本厅成立了由相关厅领导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厅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由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厅属信息中心共同组成,承办信息公开事宜。厅机关各处室还专门指定一位同志,兼职本处室信息员。本厅建立了包括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和处室兼职信息员共19人的相对稳定的信息员队伍。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5个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11]214号)文件精神和本厅工作实际及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厅重新修订了2009年制定的《海南省商务厅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暂行)》、《海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南省商务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暂行)》、《海南省商务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暂行)》、《海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暂行)》、《海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暂行)》、《海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暂行)》和《海南省商务厅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暂行)》八项制度;完善了《海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海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当场答复情况表》、《海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单》、《海南省商务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决定书》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四个表单的内容;制定了《海南省商务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一项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形成由制度管事、管人的机制。 

  2011年本厅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海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琼府办〔2011167号)要求,对全厅75项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开展目录管理工作,按照《通知》确定的格式,编订我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其中主要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登记表》、《申请人办事指引》、《审批业务指导书》等文书的编制。 

  (三)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形式 

  2011年针对新业务的开展和行业出现的热点问题,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适度的改版,使信息的展示更直观、更合理。全年在本厅网站增改了4个厅领导子站,增加了3个处室子站(机关党委、信访、团委)。同时,结合业务的特点增加了“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海南省商务厅市场监测主要商品价格公告”、“海南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及服务办理情况”、“海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海南省商务厅人事任免”等五个栏目,较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推行网上审批、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也是2011年本厅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省政务中心确定的网上审批试点单位,本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推进网上审批试点工作。2011年已有货物进口许可、货物自动进口许可、货物出口许可、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许可、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变更许可、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及变更登记、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许可、鲜茧收购企业经营资格许可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互联网无纸化申报、网上流转审核、办结制发证书,对已实施网上审批的事项,均可实现办事企业足不出户进行无纸化申报,审批人员网上查阅申请材料并在线流转办理。全部网上审批办件均在申报当日即时办结,申请人只需在领取办理结果时到政务中心一次,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机构职能、办事指南、人事任免、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发展规划、资金管理情况、重要生活必需品及主要生产资料市场情况、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厅门户网站(www.dofcom.gov.cn)、《海南省商务厅信息公开总目录》和《海南省商务厅信息公开指南》。 

  在本厅网站上主动公开的1046条信息中,(1)涉及发展战略、发展计划(主要包括物流、家政、再生资源、家电以旧换新、加油站等)、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类50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8.66%;(2)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类87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32%;(3)涉及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类2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1%;(4)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类25条(包含3319件审批事项),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39%;(5)涉及资金管理类1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05%(6)涉及人事权方面2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3%;(7)其他类36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5.18 % 

  2011年本厅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其中:(1)本厅网站发布信息1046条;(2)报送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政务信息248条,采用120条;(3)出版《商务简报》226期;(4)印制《海南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分析》48期;(5)在省内外主要新闻媒体播报业务及市场动态30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本厅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括当面申请、书面申请(信函、传真)、网上申请(含电子邮件)、其他等形式。全年本厅协助公民、法人等有关服务对象查阅各类档案、法规政策、工作流程、专项资金分配规定等94人次,累计14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本厅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本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本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在贴近群众需求方面有待提高。20115月至8月,本厅在网站分别新增了“海南省商务厅行政许可及服务办理情况”和“海南省商务厅市场监测主要商品价格公告”专栏,信息公开较直观,实效性也好。今后,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多增一些贴近民生的栏目,使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2011年本厅作为省政务中心确定的网上审批试点单位,1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互联网无纸化申报、网上流转审核、办结制发证书。申请人只需在领取办理结果时到政务中心一次,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今后本厅将有针对性地多推动此类业务的网上审批,使群众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得实惠,获实效。2012年争取将本厅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 

    

    

    

    

海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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