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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澄迈县金江中心农贸市场等5家市场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通告

索引号:00817384-6/2018-94215 分  类: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18-11-25 17:55 文 号: 发布日期:2018-06-20 16:54 主题词: 文件状态:

关于澄迈县金江中心农贸市场等5家市场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通告

厅  

  

2018  4

根据儋州市商务局和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保亭县商务局、财政局的申请,依据《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商建〔2016366号和《海南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验收工作实施意见》(琼商建〔2016184号的要求,厅委托第三方测量和造价评估机构完成了对儋州市西培农贸市场和澄迈县金江中心市场、临高县美台农贸市场、白沙县查苗农贸市场、保亭县响水金江农贸市场等5家升级改造市场的面积测绘和工程结算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澄迈县金江中心市场,每平方米结算造价1782.18元,核定补助面积4427.33㎡,拟补助财政资金186.74万元  

临高县美台农贸市场,每平方米结算造价1284.02元,核定补助面积1544.94㎡,拟补助财政资金84.37万元。   

白沙县查苗农贸市场,改造部分每平方米结算造价648.93元,核定改造补助面积2755.26㎡;新建部分每平方米结算造价1958.22元,核定新建补助面积1747.13㎡;该市场拟补助财政资金186.83万元。

保亭县响水金江农贸市场,每平方米结算造价636.72元,核定补助面积2416.6平方米,拟补助财政资金58.49万元。

儋州市西培农贸市场,每平方米结算造价521.24元,核定补助面积4186.51㎡,拟补助财政资金82.92万元。
   公示期限:2018年6月20日-6月26日(共七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省商务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65305037(信访处),65352850(市建处)

                       海南省商务厅

                         2018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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