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商务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商务系统作出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
行政许可行为 |
1 |
拍卖企业设立、变更许可 |
2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3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 |
4 |
货物自动进口、进出口许可 |
5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 |
6 |
限制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许可 |
7 |
限制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审批 |
8 |
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 |
9 |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 |
10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
11 |
进口关税配额审批 |
12 |
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审批 |
13 |
进出口国营贸易经营资格认定 |
14 |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
15 |
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商务部<关于印发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商务部关于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取消部分展览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后续衔接工作和试运行展览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重申和明确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直销管理条例》、《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等。
(二)不服商务系统作出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
行政确认行为 |
1 |
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台湾投资者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
(三)不服商务系统作出其他行政权力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
其他行政权力行为 |
1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
2 |
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及变更 |
3 |
境外投资企业(机构)变更备案 |
4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
5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6 |
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备案 |
7 |
外派劳务招收备案 |
8 |
对外承包工程备案 |
9 |
海南省香港入境货运车辆指标资格核定及使用延期 |
10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 |
11 |
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单 |
12 |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初审 |
13 |
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初审 |
14 |
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合同及执行登记初审 |
15 |
汽车、摩托车出口资质初审 |
16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
17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变更核准 |
18 |
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 |
19 |
海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认定 |
20 |
“海南老字号”认定 |
21 |
海南省会展业创新创业人才认定 |
22 |
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初审 |
23 |
赴台湾地区举办招商、办展、参展活动初审 |
24 |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海南省香港入境货运车辆指标管理办法》、《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被授权单位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手续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对外技术援助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办公厅 中宣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文旅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执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工作规则》、《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等。(四)不服商务系统作出行政强制事项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
强制事项行为 |
1 |
非法营运易制毒化学品活动中的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五)不服商务系统作出公共服务事项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
公共服务事项 |
1 |
货物进出口行政许可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申领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有关事宜》。
(六)不服商务系统作出行政处罚行为(省级行政处罚事项)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
省级行政处罚行为 |
1 |
拍卖管理 |
2 |
报废机动车回收 |
3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 |
4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
5 |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 |
6 |
境外投资管理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拍卖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
(七)不服商务系统作出行政处罚行为(省市县行政处罚事项)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
省市县行政处罚行为 |
1 |
对外承包工程 |
2 |
对外劳务合作 |
3 |
商业特许经营 |
4 |
汽车销售 |
5 |
报废机动车回收 |
6 |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 |
7 |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
8 |
家庭服务业 |
9 |
家电维修服务业 |
10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
11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 |
12 |
餐饮业 |
13 |
外商投资信息 |
14 |
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 |
15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 |
16 |
美容美发业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等。
(八)不服商务系统内人事处理决定行为
1.具体内容:商务系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涉及
本人有关的人事处理、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
2.法定途径: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九)商务系统聘用(外包)临时性用工的劳动争议
1.具体内容: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2.法定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商务系统作出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的违法行为:涉及本清单第一部分第六项和第七项所列拍卖、报废机动车回收、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商业特许经营、汽车销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家庭服务业、家电维修服务业、餐饮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美容美发业等。
2.法定途径:行政处罚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检举商务系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1.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商务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人员涉嫌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干扰商务招投标工作、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违纪违法行为。
2.法定途径:纪律监察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申请,依法公开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1.具体投诉事项
(1)申请信息公开,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商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2)认为商务系统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依法向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3)认为商务系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法定途径: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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