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为进一步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方便开展二手车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请各二手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确认并上传备案信息;企业应如实填报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场所等系统列出应填的信息,对2022年9月20日(含)前按要求完成备案的,商务部于2022年10月1日前将已备案企业信息推送给公安部等部门,对后续完成备案的,商务部及时推送备案企业信息。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督促、指导已备案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和交易市场,按要求通过应用系统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相关经营信息。业务咨询电话:海南省二手车行业协会张先生66803369、童女士18976386262。
海南省商务厅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罗建强,联系电话:6533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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