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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政征用清单

索引号:00817384-6/2022-2507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2022-12-06 16:26 文 号: 发布日期:2022-12-06 16:26 主题词:行政征用 文件状态:

行政征用清单

行政征用清单

1项)

序号

事项名称

法律名称

法律条款

法定实施

主体

第一责任层级实施主体

备注

1

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的需要,对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的征用

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的需要,对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的征用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 年 第 4 号,经2011年11月7日商务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的应对市场异常波动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针对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状况,发生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采取如下措施:(七)依法征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第三十条第一款 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的需要,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有权统一紧急征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海南省商务厅具体由市场体系建设处、消费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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