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研究起草了《海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现予挂网10天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6月5日17:30前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一)来信来访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269室、270室(省商务厅消费处)。联系电话:0898-65395237。来访者请准备书面意见。
(二)电子邮箱:hnswt9@hainan.gov.cn;意见标题请注明“《海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意见”,邮件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5日。
海南省商务厅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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