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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及公平竞争要求,我厅研究提出了关于优化微调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的若干条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henli@haina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2楼海南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266室,邮编:570203,信封上请注明“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反馈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优化微调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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