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6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二)收入决算表............................... 6
(三)支出决算表............................... 6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14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1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2
四、名词解释..................................................................... 23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全省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规、规章、实施细则、政策以及发展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省内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销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省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负责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制定省内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综合执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省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研究分析全省进出口商品状况,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全省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执行国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省内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负责中央各项业务发展资金、专项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有关统计、信息发布和信息化管理。
9.执行国家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拟订省内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
10.贯彻执行国家赋予的对越边贸政策、对台港澳贸易政策,开展对东盟的经贸合作,指导边境贸易区的有关工作。
11.负责组织省内对外贸易争端的协调、服务,做好政策咨询和通报工作;组织实施省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2.负责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
13.负责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省内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外派劳务和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管理和监督我省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
14.负责全省招商引资促进工作,拟订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以及统一的投资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性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牵头和协调,加强对重大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奖励,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资投诉;推进省内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投资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全省招商部门业务工作。
15.负责拟订全省会展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的统筹协调、促进与服务工作;承担会展业统计、评估、培训和对外宣传推介工作;统筹、指导品牌会展活动、会展企业的引进和培育;负责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会展设施、展馆的规划建设;承担省会展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16.集中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全省内外贸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检查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导有关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的工作。
17.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商务工作。
1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承担我省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纳入海南省商务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商务厅本级
2. 海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下属单位)
(见正文附件)。
(见正文附件)。
(见正文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3200.9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169.24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任务增加,项目增加,相应的经费预算收入也增加;二是按规定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项目资金,完成跨年度工作任务。
2017年度支出总计23200.9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5169.24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任务增加,项目增加,相应的经费支出也增加;二是按规定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项目资金,完成跨年度工作任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82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26.42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1.44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71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7万元,占11.33%;项目支出20138.47万元,占88.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186.2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168.85万元,增长28.69%。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项目增加,相应的经费预算收入也增加;二是按规定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项目资金,完成跨年度工作任务。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186.2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168.85万元,增长28.69%。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增加,项目增加,相应的经费支出也增加;二是按规定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项目资金,完成跨年度工作任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51.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28%。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46.16万元,增长28.0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51.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11.64万元,占44.51%;公共安全(类)支出9.57万元,占0.05%;教育(类)支出105.95万元,占0.6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5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75万元,占1.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1.78万元,占0.30%;农林水(类)支出2.73万元,占0.02%;交通运输(类)支出625.91万元,占3.5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411.72万元,占47.92%;住房保障(类)支出196.92万元,占1.1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712.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2,026.9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份人员职务、级别晋升,增加工资待遇;二是工资标准调整,省财政追加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际经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1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2,442万元,支出决算为267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省财政预拨款的“促消费引导专项资金”,由于尚未收到省财政的扣款通知书,不在2016年度确认支出,2017年收到省财政的扣款通知书后,确认支出,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数为2720万元,支出决算为73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招商引资奖励资金项目和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份资金在年间使用时,由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由其向最终资金使用者拨付款项,由于未从我厅支出,因此决算报表未能反映该笔支出情况,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无年初预算数,支出决算为1.58万元,主要是年间工资标准调整,省财政追加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551.57万元,支出决算为56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业务需求变动影响,年间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调增项目经费预算。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全部是2017年省级禁毒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需要,由财政在年间追加预算。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培训支出,预算安排时安排在培训专项中,但财政实际下达预算时未安排此项培训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65万元。主要是年间,省财政厅根据中央安排下达我厅的中央专项资金,由我厅按规定拨付给企业。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2017年离退休费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75.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2017年因人员退休和调出而减少的社会保障缴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45万元,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2017年因人员退休和调出而相应减少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45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2017年因工资标准调整,相应增加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2.73万元。主要是2017年年间农业厅安排给我厅使用的冬交会经费。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099万元,支出决算为62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年初预算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除部份工作经费下达我厅,由我厅支付外,其余资金在年间使用时,由单位向省财政部门申请,由其安排给各市县财政部门,由市县财政部门向最终资金使用者拨付款项。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全部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8394.89万元。全部是年间,省财政厅根据中央安排下达我厅的中央专项资金,由我厅按规定拨付给企业。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4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07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9.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加:一是根据省领导“走出去”的要求,2017年我厅加大境外招商力度,增加境外招商活动,相应增加了出国团组数量;二是因工作需要,临时参加商务部和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境外培训,相应增加了因公出国(境)培训经费支出。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47.92万元,占92.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9万元,占3.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7.9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9个,累计8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赴香港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支出4.61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参加意大利国际食品展、赴英国举办洽谈会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参加新西兰农业展、赴澳大利亚举办推介洽谈会支出4.41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医药(越南)展览会并赴柬埔寨举行推介洽谈会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日本参加推介和考察支出4.3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菲律宾、印尼、柬埔寨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支出11.0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俄罗斯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举办经贸交流活动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捷克、德国、波兰参加2017中国投资论坛活动和开展海南驻欧洲商务代表处遴选工作支出18.49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澳门参加第五届澳门国际旅游博览会支出0.82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印尼、柬埔寨、菲律宾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香港参加香港国际美食博览会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开展经济贸易交流活动支出22.19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新加坡、泰国执行省领导出访对接任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新加坡执行省领导出访对接任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马来西亚执行省领导出访对接任务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俄罗斯、瑞典参加国际食品展览会、开拓瑞典国际市场活动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俄罗斯、亚美尼亚参加俄罗斯金秋展和亚美尼亚洽谈会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德国、法国、荷兰参加德国国际医药展、举办医药和健康产业招商推介会支出6.91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香港参加香港海南商会成立一百周年活动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南非开展会展业推介活动支出11.7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香港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支出8.3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香港参加第十五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会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柬埔寨、菲律宾、印尼参加澜沧江-湄公河国家经济展览会和开展经贸访问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台湾举办2017年海南·台湾经贸交流活动支出20.75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台湾进行农产品拍卖交易与农产品供销模式等方面交流活动支出10.9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台湾参加省旅游委2017台北两岸观光博览会并开展旅游促销和业务交流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随省领导赴港澳开展友好访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随省领导出访文莱、澳大利亚、新西兰开展友好访问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随省领导出访菲律宾、柬埔寨、印尼开展友好访问活动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随省领导出访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开展友好访问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随省领导出访香港参加庆典活动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赴日本参加应对贸易摩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训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赴加拿大参加反侵权假冒综合治理培训支出6.47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赴德国参加国际贸易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培训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赴英国参加贸易统计制度及方法设计培训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赴美国参加贸易壁垒和贸易救济业务培训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赴日本参加汽车流通立法暨行业管理培训支出3.69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赴美国参加发展全域旅游培训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91.23万元,增长58.2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省领导“走出去”的要求,2017年我厅加大境外招商力度,增加境外招商活动,相应增加了出国团组数量;二是因工作需要,临时参加商务部和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境外培训,相应增加了因公出国(境)培训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用于保障商务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专题调研、检查费用,日常油料消耗及维修保养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41.7万元,下降78.98%。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和定点维修,业务活动用车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9万元,其中: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境)外宾客来我省进行考察及洽谈项目。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4个,来访外宾17人次。来访外宾主要包括:中国华信集团欧洲公司代表团、澳大利亚海南总商会代表团、赞比亚驻广州总领事馆代表团和香港贸易发展局代表团。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86万元,主要用于承担上级及省外相关部门和企业来我省进行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的公务接待任务。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22个,来宾131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9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因招商工作需要接待国内外重要客商任务增加。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海南省商务厅组织对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557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海南省商务厅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200.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海南省商务厅部门目标设定明确,人员配置合理,整体支出情况较好,确保海南省商务厅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促消费引导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
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拨付到项目较慢;二是现行资金管理办法不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会展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提前做好项目计划,优化项目审核拨付流程。
综合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出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资金支出审核流程。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存在漏项,在项目资金预算规划中,未考虑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以及税金等费用开支。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项目预算规划时,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费用、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专家咨询费等费用纳入项目预算编制内容。
经贸洽谈会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相对国内其它省市我省的经贸交流活动还不发达,尤其是利用会展产业加强区域交流有待增强。二是海南企业的外向意识较差、竞争能力较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借鉴成功的经验,大力推进我省的经贸交流活动。二是要注重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和开拓意识。
猪肉储备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随着形势变化,实施了五年的《海南省冻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与现行相关制度、标准及工作实际不相适应,对储备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亟需修订完善。下一步改措施:修订印发《海南省冻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商务厅机关运行经费429.2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28.06万元,降低6.14%。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动等原因使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也随之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商务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3.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0.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公车改革后留用公务车)、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全部是已移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待处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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