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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
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为省商务厅本级的经常性项目,项目资金用途为保障我厅各处室履行职能,确保商务工作正常运行,主要用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招商引资、会展业发展、口岸管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等相关政策的落实,主要包括:业务会议、培训、督导检查、市场监管、考察调研、审计、课题规划、宣传、法律服务、外资工作等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当年度目标:服务驻点人员在岗大于250天,推动建立1个县域商业审核,机制,完成至少7个调研课题,完成评估、考核、审计等报告不少于7篇,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和文件制度,组织培训班(会议)不少于7次,评估、考核等建议采纳率大于80%,商务合同、协议、办法等条款修改采纳率大于80%,研究成果被采纳或引用次数大于5次,满意度大于90%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年初预算1086.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部属于财政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076.47万元,资金使用率99%。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均严格按照省有关会议、培训、差旅的标准和《海南省商务厅财务统一管理试行办法》、《海南省商务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等内控制度执行,账务由省财政国库支付局会计核算站集中核算。项目实施由相关处室按照工作进度上报用款计划,财务部门审核,领导审签,会计核算站审核,经过层层把关,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保证资金支付安全、合规、合法,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由各处室根据预算批复执行。其中,涉及会议费、培训费的,各处室按照《海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支出标准和范围执行,财务处严格审核;涉及差旅费的,各处室按照《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处严格审核;涉及政府采购的,由于各项资金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各处室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自行组织采购,全程跟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根据合同要求及时完成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项目预算管理规定和省商务厅机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权限和流程对项目进行审批管理,各项目均由相关处室跟踪管理,按规定支付资金,及时更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照2023年度预算执行,未超出年度预算。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会议、培训、督导检查、市场监管、考察调研、审计、课题规划等支出,在所有项目运行过程中,无资金达到公开招标要求,资金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由处室自行组织采购,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资金,通过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最大限度的控制成本。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2023年完成支出1076.47万元,节约1%。在项目支出过程中,本着节约、务实的原则,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实行“货比三家”,与质优价廉的供应商采购服务,最大限度的节约财政资金。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的工作任务均按计划节点或合同要求完成。
(2)项目的完成质量。
项目计划经过详细讨论,项目的实施有明确的工作程序,保证项目的完成质量。2023年保障全厅各处室正常履行职能、商务专项工作正常运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3.项目的有效性分析
该项目较好的完成了预期目标,当年度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一是加强招商引资统筹协调。优化引资机制,出台《关于完善我省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实行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招商。修订《海南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总部认定标准、配套政策等内容。借鉴安徽招商经验,研提招商引资“赛马”机制和产业链“链长制”招商方案。统筹举办招商活动,聚焦海南自贸港主导产业,成功举办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招商活动、海南自贸港产业园区投资合作大会、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招商)大会、浙商海南行、世界海南乡团联谊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吸引一批项目落户海南。2023年1-12月,全省投资类招商签约项目332个,签约金额1894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148个,累计完成投资62.91亿元。
二是深入推进自贸港高质量建设。持续优化重点核心政策。成功推动洋浦保税港区11项政策措施扩大至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2023年批复试点企业2批7家,落地政策6项,其余正有序推进。推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试点扩区试点企业(产品)审批权限下放,取得相关部委一致支持。会同海口海关优化升级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优化加工增值申报流程。2023年12月底,全省共有39家企业完成加工增值资质备案,23家企业实际开展了加工增值业务,内销货值约46.7亿元,免税约4.2亿元。高质量实施RCEP三年行动安排。出台《海南深化与RCEP成员国合作的十六条措施》,搭建RCEP一站式线上服务平台,设立5家RCEP公益法律服务站。2023年海南与RCEP成员国货物进出口额800.9亿元,同比增长12.6%,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贸易额占全省进出口总额34.6%。主动对接CPTPP开展先行先试,积极落实国发〔2023年〕9号文,制定海南试点任务分工方案,针对2条海南特有政策,推动国家相关部委起草相关配套文件,在省级层面统筹协调有关厅局起草相关配套文件,并做好试点承接准备。
三是强化内贸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推动三亚、儋州、东方等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推动海口江楠批发市场加强数字化建设,指导海口、琼海、陵水等市县启动农贸市场智慧化规范化建设,海口市建山里农贸市场已完成试点建设。健全农村商业体系。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推动全省24个县域区域加快商业体系建设,新建和改造**个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个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创建192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社区,推动罗森、Today知名连锁便利店下沉县城,加快县城布局。积极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推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冻品云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海航货运有限公司、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申报内外贸一体化领导行动重点联系企业。
四是全面加速封关运作准备。统筹协调推进口岸建设。推动8个开放口岸和10个“二线口岸”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全部完工。牵头组建封关运作口岸建设工作专班,研究起草《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监管资源整合及通关流程总体方案》。加快关键性政策制定,配合商务部、海关总署分别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物品禁限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方法等关键性政策研究,统筹提出我省意见。优化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省发改委等单位联合印发《海南全岛封关运作信息化实施方案》,加大设关地信息化项目建设,与海关监管平台、社管平台实现数据整合与数据共享。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用于保障我厅各处室履行职能,开展商务专项工作的经费,相应的政策、资金保障、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因素不会发生变动,保持可持续性。
5.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参照省财政厅制订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结合本项目的绩效指标设置情况,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99分,总体评价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社会服务与管理项目涉及全厅各个处室,厅财务处主要根据各处室专项工作的轻重缓急情况、申请预算额度以及上年度经费执行情况,牵头统筹安排当年度商贸管理与服务经费预算,经厅党组批准后下达到各处室,并每月对各处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临时新增的项目预算、无法按照计划推进的项目预算进行统筹调剂,既保障了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盘活了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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