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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关于采购2025年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的邀请函

  • 发布日期:2025-03-04 11:09
  • 来源:电商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24版)》,我厅拟以公告邀请方式采购“2025年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服务内容


通过监测全国主流电商平台和本土重点电商平台及企业相关电商数据指标,及时了解掌握海南省电子商务运行动态和主要数据指标,出具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一)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提供年报1份、半年报1份、季度报告2份,月度报告12份,重要网络节点简报至少4份。


1.年/半年度报告数据(2期,其中半年度报告中包含二季度数据;年度报告中包含四季度数据)


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应根据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情况及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研判电子商务运行情况、主要特点、发展趋势,及时发现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出未来发展建议。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全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行业发展特点以及海南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区域电商发展情况、行业电商发展情况、农村电商发展情况、农产品电商发展情况、创新创业发展情况、直播产业发展情况、海南优势品牌、优势电商企业、优势网商、主播TOP榜等。


具体提供的数据指标为:全国网络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全国七大区域网络零售额及占比、全国行业交易数据、海南省电子商务整体交易及走势(含海南省网络交易额及全国排名、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月度网络交易额及环比增长率、月度网络零售额及环比增长率、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行业交易数据(含我省实物型行业网络零售额及占比、服务型行业网络零售额及占比)、网商监测(含海南省网商数量及类型分布、优势网商top10、电商带动就业人数)、农村电商网络零售数据(含海南省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实物型网络零售额、服务型网络零售额、海南省市县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并细分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和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数据(含海南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农产品分行业网络零售额)、海南省市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海南省直播交易额、直播主播排行榜、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及同比增速、县域网络零售额及同比增速、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及同比增速、县域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同比增速、县域人均消费支出及同比增速、县域商贸中心每万人保有量及同比增速、县域农贸市场每万人保有量及同比增速、县域便利店每万人保有量及同比增速、县域网商数及同比增速等。


2.季度报告数据(2期,一季度和三季度)。


具体提供的数据指标为:包含全国网络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全国七大区域网络零售额及占比、全国行业交易数据、海南省电子商务整体交易及走势(含海南省网络交易额及全国排名、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月度网络交易额及环比增长率、月度网络零售额及环比增长率、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行业交易数据(含我省实物型行业网络零售额及占比、服务型行业网络零售额及占比)、网商监测(含海南省网商数量及类型分布、优势网商top10、电商带动就业人数)、农村电商网络零售数据(含海南省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实物型网络零售额、服务型网络零售额、海南省市县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并细分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和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数据(含海南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农产品分行业网络零售额)、海南省市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海南省直播交易额、直播主播排行榜等。


3.月度报告数据(12期,1-12月)。


具体提供的数据指标为:包含全国网络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全国七大区域网络零售额及占比、全国行业交易数据、海南省电子商务整体交易及走势(含海南省网络交易额及全国排名、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月度网络交易额及环比增长率、月度网络零售额及环比增长率、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及全国排名)、行业交易数据(含我省实物型行业网络零售额及占比、服务型行业网络零售额及占比)、网商监测(含海南省网商数量及类型分布、优势网商top10、电商带动就业人数)、农村电商网络零售数据(含海南省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实物型网络零售额、服务型网络零售额、海南省市县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并细分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和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数据(含海南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农产品分行业网络零售额)、海南省市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海南省直播交易额、直播主播排行榜等。以上数据需同时提供当月数和累计数。


4.电商数据简报(至少4期)。


提供海南省重要网络节点特殊报告(如6.18、国庆、双十一、春节等)。


(二)临时数据服务。配合完成临时性、紧急性任务,提供不超过10次的临时数据提供服务。


(三)有关要求。一是按时按进度提供WORD/PDF版报告。二是按照省商务厅提供的表格样式提供电子表格版数据(见附件)。


二、费用预算


项目总费用不超过29.95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相关业绩案例或企业荣誉;


(6)成立不满三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承诺函、相关业绩案例或企业荣誉;


(7)报价函(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8)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


(9)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1)其他材料(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材料)。


四、投标需知


(一)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为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单,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


(三)应在报价一览表、资质证明、合同证明等关键页面加盖公章;


(四)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五)如供应商进行投标,则视为同意本项目相关约定。


五、材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5年3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至海南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二楼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5361331。



附件:1.评分标准


2.表格样式



海南省商务厅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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