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依照《海南省商务厅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修订》的规定,我厅拟邀请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海南自贸港免税品综合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投标,并按照质量第一、价格优惠的原则开展评议采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海南自贸港免税品综合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依照《海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完成海南自贸港免税品综合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投资概算编制工作,并协助完成项目相关调研以及立项评审工作。
(二)服务预算:20.28万元(最终支付金额以项目最终投资核定金额为准)。
(三)服务工期: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四)服务要求:编制单位需严格依照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材料编制规范及格式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投资概算等相关内容的编制,并依照省商务厅以及评审单位的意见,对项目材料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项目材料符合项目评审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及投标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通知下发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满三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要求
除上述资质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中需提供:
(1)承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相关资质和获得的荣誉证明;
(2)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案例;
(3)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
(4)参与本服务保障的人员安排及职称和资质证明;
(5)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6)报价表(超过预算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6年5月6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1份)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至海南省商务厅消费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七楼739室。联系人:莫业铭,联系电话:18289230515。
海南省商务厅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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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单位:海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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