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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深化与RCEP成员国合作的十六条措施

  • 发布日期:2023-03-30 15:08
  • 来源:法规处

3月29日上午,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第二场海南主题分论坛——第三届全球自由贸易港发展论坛在博鳌举行。海南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李荣灿出席并致辞,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倪强与韩国济州道知事吴怜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华大使周浩黎、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等嘉宾围绕“国际自贸区(港)交流合作”“RCEP下的自贸区(港)”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为响应论坛精神,深化海南与RCEP成员国的合作,进一步发挥海南自贸港政策与RCEP协定的叠加效应,海南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研究专班办公室(海南省商务厅)在论坛期间发布了《海南深化与RCEP成员国合作的十六条措施(2023年)》,重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合作机制。构建经贸交流机制,推动与RCEP成员国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构建行业对话机制,促进海南与RCEP成员国有关行业间深化合作交流;构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构建标准规则交流机制,与RCEP成员国开展热带作物等领域标准交流合作;构建智库交流对话机制,开展RCEP成员国智库间学术互访、人文交流、能力建设合作。


二是打造合作平台。积极组织RCEP合作高层政商论坛及会议,凝聚发展共识和资源;建设RCEP“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RCEP协定解读、关税查询、原产地证书签发、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商事认证服务等“一站式”服务;打造海南游戏出海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型游戏企业提供游戏资源整合、要素流动支持、利润回流等服务;搭建港航服务平台,打造服务RCEP、连接国内大市场的“集疏运”体系。


三是深化产业合作。结合海南四大主导产业定位,发挥RCEP成员国产业和资源优势,依托重点园区和区域,与RCEP成员国加强先进制造业、消费精品、医疗医药、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合作。



附件:(中英双语版)海南深化与RCEP成员国合作的十六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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