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会同省旅游和文化体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对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海口龙华沿江饭店进行并通过了复核。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商务部。
现将复核结果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5日至6月2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结果建议持有异议的,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省商务厅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6月23日,请于6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海南省商务厅消费处(海口市国兴大道省政府办公大楼二楼,邮编5700204),逾期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898-65379029。
海南省商务厅
2023年6月2日
附件
海南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复核建议汇总表
序号 |
原企业名称 |
原代表性 注册商标 |
现企业名称 |
现代表性 注册商标 |
复核结果建议 |
备注 |
1 |
海口龙华沿江饭店 |
沿江 |
海口龙华沿江饭店 |
沿江 |
通 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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