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省拍卖行业协会:
根据《拍卖管理办法》(2019年商务部第1号令)、《商务部关于规范和促进拍卖行业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17〕50号)有关规定,2023年,我厅印发《海南省商务厅关于2023年开展拍卖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并组织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了对2022年度全省拍卖企业的监督核查工作。经汇总整理市县报送核查结果,核对全国拍卖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摸清了全省拍卖行业的发展状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全省拍卖行业共有200家企业,同比(121家)增长65.3%。成交场次510场,同比(611场)减少16.5%。成交额72.4亿元,同比(73.1亿元)下降1%。佣金4818万元,同比(7442万元)下降35.3%。从业人员564人,同比(461人)增长22.3%。拍卖师122人,同比(110人)增长10.9%。
企业核查结果:通过94家,同比(76家)增长23.7%。未通过33家,同比(26家)增长26.9%。免核查56家(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拍卖经营证书的企业),同比(17家)增长2.3倍。取消拍卖资格证书17家,同比(2家)增加7.5倍。
二、主要问题
(一)企业证照与管理系统信息不符。部分拍卖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后未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项报批。
(二)企业报送统计数据信息不够完善。部分拍卖企业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中填报统计报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导致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中信息不实。
(三)行业规模和经营效益发展不足。全省开展业务的拍卖企业共70家,中拍(海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古京文化艺术(海南)有限公司、海南向东拍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有活动、有场次,但没有业绩。
(四)部分企业经营活动没有开展起来。商务系统数据显示,我省报送信息数据的拍卖企业共104家,有34家企业没有开展拍卖活动,处于停业状态。
三、处理情况
(一)对于核查通过企业,给予加盖专用章。对于及时上报年审材料,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情况,网上填报企业经营信息较好,通过年度监督核查的94家企业,在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备案证书年度监督核查记录,注明通过年度核查,并加盖“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章”,作为合法开展拍卖经营活动的依据。
(二)对于核查不通过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无故不参加本次监督核查,但仍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备案证书的33家企业,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予通过核查,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并通报省发展改革、省市场监管等部门。
(三)对于发现严重违规企业,收回经营资格证书。对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核查,全年无拍卖场次、无拍卖业务、无拍卖师的企业,根据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备案证书,取消其拍卖经营资质,通报省发展改革、省市场监管等部门。
四、监管要求
请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行政,海口、三亚两市商务局要充分利用“商务部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拍卖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信息、按时填报行业统计报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孔德华,电话:65379029,邮箱:6485560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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