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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合作调研单位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08 10:16
  • 来源:服贸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在更大范围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开放创新的需求,精准化、高质量推进服务贸易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海南省商务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合作调研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金融服务、新型国际贸易、专业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最终入选数量约100家,其中数字内容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型国际贸易、医疗服务等四个领域分别约15家,其余五个领域分别约8家。

四个重点领域的具体范围界定如下:数字内容服务主要包括网络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动漫、网络视频、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等;数字技术服务主要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数字服务的行业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教育、医疗、物流、交通、制造等领域的应用),互联网平台服务(网络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新型国际贸易主要包括离岸贸易、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中医药服务贸易等。

二、征集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具备参与合作调研和试点意愿、连续经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场主体优先考虑:(1)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综合实力和行业领导地位的市场主体;(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某一细分领域,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市场主体;(3)在新兴前沿领域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高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型市场主体。

3.申请市场主体需专门指定一位高级管理人员和一位具体联络人员,作为合作调研及后续试点联系人。

4.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近三年内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不进入合作范围。

三、合作内容

1.开展合作调研。海南省商务厅及合作智库机构将与入选市场主体开展合作调研,采取座谈、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就其所在领域制度创新成效、面临问题制约和相关对策举措等,充分了解市场主体的意见诉求,并将其充分吸收到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中。

2.政策沟通对接。海南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将与入选市场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在政策推介、信息共享、项目对接等方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并依托专业机构提供供需对接、宣传展示、信息咨询、合作交流等多方面服务。

四、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采取自主申报和审核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两个步骤进行: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盖章申请书(格式见附件)报送海南省商务厅(邮寄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2.我厅将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认定,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列入合作调研及试点名单,并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开公布。

联系人:陈秀

电话:0898-65313162

电子邮箱:hnswt7@hainan.gov.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二楼207室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合作调研单位申请表

海南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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